
近日一件著作权侵权诉讼吸引了笔者的注意——青岛叁次元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南京源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乍听之下这两家公司名字好似名不见经传,但要说起“蘑菇头表情包”估计大家就“哦,知道知道”。广州蚊子动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蚊子动漫公司)是“蘑菇头系列”美术作品及后续创作的衍生形象的唯一著作权人,叁次元公司是其授权下唯一有权以自身名义对侵犯该涉案作品及后续创作的衍生形象著作权的行为进行维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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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提到的案子,最后判赔的金额并不大,只有4650元,但笔者认为这是一个信号——表情包著作权人开始“觉醒”了。
虽然这样的“觉醒”总是伴随着艰难与血泪,“蘑菇头系列”自2018年正式商业化运营,曾获十大年度最受欢迎表情包,获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第一名。目前,已有100多套表情包(每组24个)在微信上线,国内总用户近10个亿,月发送量超百亿次。就是这样高流量、爆火的IP,其背后公司却一度陷入经营困境,员工工资发不出。毕竟愿意为表情包付费的个体用户并不多,公司的运作经营更多的依靠对部分企业和平台的授权。但随着盗版增多及各种形式不规范的滥用,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不愿意付费合作,这对原创者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经营大IP的公司尚且艰难前行,更何况那些基础工作室了。
不仅是表情包,每一个作品的产生,都凝聚着创作人的灵感与付出。对于公司来说,一个作品的产生都需要大量的人力进行概念设计、采集热点等设计流程,每一个广为流传的作品,可能是从成千上万的作品里面孵化出来的。对于个人创作者来说,每一副画作、每一篇文章,每一首音乐都是花费了大量时间与精力之后的产出,亦不乏那些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为了热爱而创作,就像同人作者常说的那句“为爱发电”。
从笔者接触到的一些实务来看,大家对于著作权的重视程度远没有备受宠爱的商标、专利那么高,即使在作品创作之初,考虑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的时候往往也并未投入过多关注。在著作权维权方面,由于对证据链完整度要求较高、权属证明往往较为复杂、侵权赔偿额度较低等等,以致很多企业不免“灰心”,较少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上投入精力。
说回到“表情包”,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对“表情包”的确权和维权,前有微博“狗头”表情包商标案件,现有“蘑菇头”表情包著作权侵权诉讼,企业也开始寻求不同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常见的如美术作品、类摄作品著作权登记和“剑走偏锋”的商标申请,都是企业首先考虑的不二之选。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著作权登记方便快捷,但维权效力稍弱且证据链要求高;商标申请则是面临着缺乏显著性和在先近似的难题。但不论如何,早一点穿上法律保护的外衣,总是没错的。
好巧不巧,笔者发现腾讯公司近期又申请了一批新“狗头”表情商标,尚在审查中,其能否顺利注册,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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