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报时间
2018年3月21日至4月20日
二、申报地点
泉港区科技大楼5楼知识产权股
联系电话:0595-68160707
三、申报对象
符合《泉港区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规定》(泉港委〔2016〕7号)和《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泉港委〔2016〕7号文件部分条款修改变更的通知》(泉港委〔2017〕66号)文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单位申报
1.填写《泉港区2017年度自主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复印件;
4.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认定文件;
5.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个人申报
1.填写《泉港区2017年度自主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五、其它事项
1.《泉港区2017年度自主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报表》除标注签名处外,其他均须电脑录入并打印;
2.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授权的专利,须提供共同授权人的委托书;
3.单位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盖,个人申报材料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指印。
4.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一专利权人申报多项专利,只需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413997969@qq.com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