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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回顾
西电捷通:是一家致力于网络基础安全技术的创新型企业,在WAPI领域布局了很多专利。
涉案专利:CN02139508.X是一件有关WAPI的专利,由西电捷通在2002年申请,在2005年授权,同时布局了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
西电捷通自2009年起就涉案专利问题与索尼中国公司商讨专利许可事宜,但索尼拒绝协商。
索尼在2015年7月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2016年3月,复审委作出无效决定书,维持专利权有效。
2015年8月
西电捷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索尼停止生产和销售使用涉案专利的手机,并赔偿损失。
2016年2月25日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西电捷通公司认为,索尼中国公司长期大规模故意实施了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行为,严重损害其基于该专利权而享有的合法权益,主观恶意明显,并导致西电捷通公司的大量投入无法获得合理回报。索尼中国公司应该为此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索尼方面则否认了西电捷通的侵权指控,认为索尼的行为不构成任何的直接侵权和共同侵权。索尼主张其生产的手机实现WAPI功能的部件来自芯片供应商,索尼只是将芯片供应商提供的WAPI芯片组装到手机中。而且,西电捷通已经许可芯片制造商提供实现WAPI功能的产品,该产品是实施涉案专利的专用产品,索尼是购买该专用产品后合理使用。无论芯片制造商获得的是何种许可、是否收费,都已导致西电捷通的专利权绝对用尽。此外,由于涉案专利已经被纳入国家强制标准,所以索尼的产品即使使用了涉案专利,也不构成侵权。
二、一审判决结果
2017年3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西电捷通诉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
索尼中国侵犯西电捷通公司涉WAPI标准必要专利,判决立即停止侵犯涉案专利权行为,判赔共计910余万元。业内人士称,该案的判罚意义不在于金额,而是确立了禁令标准和惩罚性赔偿机制。
三、一审判决全文











































来源:综合IP圈圈、Global一IP一Update
编辑: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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