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8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上税务局新增了附加税(费)等五类申报功能,分别为:附加税(费)申报、印花税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A类)、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B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附加税(费)申报
业务描述:该功能用于附加税申报,包括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功能入口
您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进入本功能。
方式一
登录网厅后,点击页面右下方常用功能区域的“申报缴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图标。

点击【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进入本功能。

方式二
主税申报成功后,通过“申报结果查询”功能查询申报记录,点击主税记录“快速链接”中的【申报附加税】进入本功能。

申报表提交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发送】按钮。

点击【暂存】按钮,可临时保存已填写的申报数据,当您再次进入本功能时,系统会提醒您是否载入已暂存的数据。
点击【取消】按钮,系统将关闭本功能。
申报表发送后,系统将提示您跳转到申报查询页面。

申报结果查询
申报表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申报结果查询页面。
您也可以通过“涉税查询”栏目的“申报查询”分类下的“申报明细信息”进入。

“税种”选择“附加税”,选择“申报日期”,点击【查询】按钮。
注意:当您进行一次查询后,需要等待10秒才可以进行下一次查询。
点击【申报作废】按钮可以作废本次申报,作废成功后您可以再次进行本税种的申报。
点击【缴款】按钮将进入缴款功能进行税款的缴纳。
点击【查看申报表】按钮可以查看本申报表的详细信息。
点击【查看失败原因】按钮可以查看本次申报失败的错误原因。
点击【重新申报】按钮可以再次进行本税种的申报。
注意:如果申报记录不是通过网厅进行的申报,“快速链接”中将显示“不在本系统内申报的记录!”,将不能通过网厅对此申报记录进行任何操作。
缴款
在“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缴款】按钮进入缴款功能页面。

点击【三方协议缴款】将使用当前纳税人的委托扣款协议进行税款缴纳。
点击【银联缴款】将跳转到银联页面进行税款缴纳。
点击【二维码缴款】按钮,系统将显示一个二维码,使用手机扫描此二维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税款缴纳。
申报表打印
如果您需要打印申报表,请通过“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申报记录的【查看申报表】按钮查看此申报表,点击申报表下方的【打印】按钮进行申报表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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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乌鲁木齐税务
来源:新疆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