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更新一则行政处罚表(银京罚决字〔2024〕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其中,四家第三方支付机机构均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处罚款。四家支付机构为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袋宝技术有限公司、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分别被处罚款10万元、4万元、1万元、1万元。

知付渔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更新一则行政处罚表(银京罚决字〔2024〕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其中,四家第三方支付机机构均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处罚款。四家支付机构为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袋宝技术有限公司、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分别被处罚款10万元、4万元、1万元、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