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聊下知识产权申诉过程中的流程性问题,也是想解释下为什么我总是拒绝一些案件的处理,回复说接不了的原因。
近期有不少卖家朋友找我评估案件,当我把案件评估了后确定无法处理,会很奇怪的问一句:正品的话,我还需要你申诉吗?

我其实完全可以理解卖家们的心态:如果产品没有问题,自己就可以解决,还需要花钱找你们处理?
但是殊不知,在正规抗辩申诉的前提下,很多的案件能成功,是通过法律法规,和平台的规则来进行有利的抗辩,因为并不是每一个案子被投诉都是无懈可击的,只要是人工来下达和审核处罚,就必然会存在一定误判、漏判、瞎判。
老白和另外一些做正规抗辩知识产权申诉的,都是在案件能以正规抗辩为基础上评估案件是否可以处理,而不是每一个案件都秒接、瞎接、套路接,给卖家朋友刻公章去违规申诉。
所以来找老白评估案件是否可以处理的卖家,有些回答给您无法处理的,确实是无能为力,我们没办法在非正规抗辩的情况下给你提供虚假凭证来进行申诉,这样子是对我们有风险,也对卖家同样存在风险。
但是不管你卖的是正品还是高仿,案件依然都是可以评估的。
举个知识产权的案例的评估流程和看是否可以接的逻辑:

上述是一个专利的案件,我们可以看到投诉方和权利人其实都是周显军或其名下的公司,卖家也确实侵犯了他的专利,产品也不是对方的产品,站在投诉方的角度考虑,其实卖家就是在销售和他产品近似的高仿产物,但是站在我们申诉人员的角度,就会多角度的考虑案件是否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进行抗辩申诉,而非简单粗暴的用如授权书或者发票的形式来申诉抗辩。
上述的案件就可以采用另一种权利人变更的方式来抗辩申诉:

通过专利查询,可以查到在2023年的6月29日,这个专利已经进行了权力转移,由原本的权利人周显军,转让给了当前权利人:广州希希贝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那么也就是说,在转让后周显军其实就没有权力来对产品进行投诉,因为权力已经用尽和转移,已经不具备投诉的资质。
举这个案例,想说明的就是找我们正规抗辩,我们会使用的抗辩思路是比较多样化的,但是会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申诉和抗辩。

再例如一些排查类的案件,为什么有些明明是在销售近似大牌的产品可以抗辩申诉成功?也是因为近似而非真实使用的状态下,是有抗辩余地的,小二会评估你在产品上使用这个标志到底是不是作为商标性使用。
在老白这么多年处理案件中,真正的使用授权发票等凭证来申诉的,其实寥寥无几,更多的还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判断,来看案件是否有突破口可以申诉处理。
所以下次有需要找我评估咨询的,当我回复说无法处理的时候,请不要在怼我了,非我不想处理,而是我不能,但凡是在正规抗辩的过程中有5成以上成功率的,我都会来申诉尝试,确实无法处理的,真的是通过了我自己处理的经验,评估过在正规抗辩途径中已经无路可走,才会拒绝接这类案件。
相信大家也都可以理解哈。
我是老白(微信:laobai-1102),2023年我会继续分析我的知识产权申诉经验,有兴趣的也可以关注下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