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买家先开票后付款,产生税务风险怎么破
有学员在在行上提问:
在业务运行中,遇上强势的购买方,不可避免会发生“先开票后付款”的行为,在这个情况下,当月会出现无收入但已开票,转月就出现有收入但无开票,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规避税务风险?

我的回复:
比较合理的解决办法是:购买方付给你公司货款可以拖,但增值税正常缴纳。
虽然购方可能拖欠你公司货款,但可以先让购方把税款支付掉。购方可以要求你公司严格按税法规定纳税、开票,把增值税专用发票拿到。同时,购方也可以先支付税款、收取专票,以保证你公司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履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不至于出错,导致购方拿到专票因没有正常纳税而无法抵扣,抵扣了也会做进项转出,产生涉税风险。
企业之间相互拖欠是一种经营常态,但如果这种拖欠导致拖欠税款,则要么构成延迟纳税,要么构成延迟开票,总之都会产生税务风险。企业应该开展与上下游的充分沟通,共同化解隐患,适应营改增带来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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