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更新一则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由于未在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中准确记录特约商户、未有效落实特约商户巡检责任,被央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罚款13.7万元。

据悉,这是银盛支付年内第二次因为特约商户管理被罚。
今年1月,银盛支付贵州分公司因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并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被没收违法所得6722.16元,并处罚款116万元。
时任银盛支付贵州分公司副总李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和罚款5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