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相关部委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促进我国版权保护事业,近日,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指导下,中国报业协会给全国各相关传媒单位发出了《“积极维护报业版权 营造健康传播环境——中国报业协会倡议书》的函,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进行修改完善,并签字确认以示响应。此外,中国报业协会拟成立“中国传统媒体维护版权联盟”、“中国传媒网络安全联盟”,制定联盟章程,同时欢迎新媒体加入,共同维护版权生态。
本倡议书将在2014年9月19日中国报业协会和中国互联网协会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网络安全与媒体责任”公益活动汇报大会上正式发布,“维护版权联盟”与“网络安全联盟”也将届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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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倡议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积极维护报业版权 营造健康传播环境
——中国报业协会倡议书
(征求意见稿)
版权保护是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程,关系到国家创新能力和文化繁荣。报纸出版单位作为国家许可专门从事报纸出版活动的机构,在内容的出版过程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版权应得的尊重和保护。作为中国报业的社团组织,中国报业协会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报业版权、营造良好版权环境。同时,我们也要积极运用报业版权,推动报纸出版单位与网站、手机等传播载体开展版权合作,形成网络转载等使用报纸作品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为此,中国报业协会倡议:
一、凡互联网等其他新媒体以商业目的传播报业及其所属媒体拥有版权的相关内容的,除法定许可情形外,必须事先获得被转载方的书面授权,方可使用。
二、任何获得授权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在使用传统媒体及其所属媒体内容时,不得篡改内容,摘录时不得违背文章原意,同时必须标注文章出处并添加相关链接。
三、任何获得授权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传统媒体及其所属媒体内容,必须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向相应单位和个人支付报酬,并明确标注该作者和该单位相关信息。
四、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其内容、不标注文章出处及来源、不支付相应报酬、擅自在网络上扩大传播的均属侵权行为,被侵权的报纸出版单位将依法追究侵权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五、有版权合作意向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与传统媒体及其所属媒体进行沟通与协商,根据双方意愿,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版权合作协议,实现合作共赢。
六、自本倡议书发布之日起,希望相关已造成侵权事实的各类媒体及时删除侵权内容,承担相关责任,并尽快与被侵权的报纸出版单位沟通联系,取得谅解。
中国报业协会愿为中国报业版权保护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愿作为多种媒体间沟通和联系的桥梁,作好版权保护服务工作;愿各方努力,早日迎来健康和谐的版权环境,助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实现共赢。
201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