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9月21日,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正海磁材,股票代码:300224)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67次会议审核无条件通过。
正海磁材自2000年成立以来,一直深耕钕铁硼磁材领域,主要从事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二十余年的快速发展,正海磁材已成为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龙头企业之一,在产品、技术、业务模式、品牌、市场等方面建立了核心竞争优势。正海磁材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应用在新能源、节能化和智能化等“三能”高端应用领域,包括节能与新能源汽车、EPS等汽车电气化产品、变频空调、风力发电、工业自动化、智能消费电子和节能电梯等领域,是国内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主要供应商。
正海磁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0,000.00万元,用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稀土永磁体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正海磁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法律顾问,为其全程提供了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由温烨律师团队承办,项目签字律师为王冠律师、付一洋律师,项目组成员还包括侯镇山律师、关婷丹律师。
感谢正海磁材对国枫的信任与支持,感谢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支持与协作,也感谢为本项目辛勤付出的每一位国枫同事。祝贺正海磁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顺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王冠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业务专长
公司收购与兼并业务、公司证券业务
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国有资产法律业务
付一洋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业务专长
公司收购与兼并业务、公司证券业务、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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