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润乳业,股票代码:60041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称“本次发行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天润乳业主要从事乳制品及乳饮料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奶业20强(D20)成员单位,立足于新疆天山南北地区的北纬45度黄金奶源带,公司不断深化奶源建设,坚持自有及可控奶源的经营方针,持续提高公司生鲜乳自给率、提升奶源品质、确保奶源安全。本次发行项目拟募集资金不超过99,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20万吨乳制品加工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项目顺利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利于公司完善产能布局,充分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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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斯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业务专长
公司证券业务、公司收购与兼并业务
李鲲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业务专长
公司改制、股票发行上市、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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