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股票代码:600548.SH、00548.HK)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顺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深高速主要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聚焦“收费公路+大环保”双主业领域,是深圳市第一家香港、上海两地上市企业,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近百亿元。截至目前,深高速经营和投资的公路项目共计16个,所涉及高等级公路里程数按控股权益比例折算约600多公里。深高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470,282万元,拟用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及偿还有息负债。深圳外环高速公路西起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向东经宝安区、光明区、龙华区、东莞市、龙岗区、坪山区、大鹏新区,终点接盐坝高速公路,全长约94公里,其中深圳段77公里,东莞段17公里。深圳段的沙井至观澜段和龙城至坪地段工程以及东莞段已于2020年12月29日建成通车;坪地至坑梓段工程于2022年1月1日主线建成通车;现仅剩坑梓至大鹏段未建成。本次发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实力和后续发展潜力,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与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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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深高速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全程提供了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由合伙人熊洁、李霞负责,项目组成员还包括李小康、杨扬、邓馨倩、林亿慧等同事。
感谢深高速对国枫的充分信任与支持,同时感谢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枫工作的支持与协作,也感谢为本项目提供指导与建议的各位内核律师和每一位为本项目辛勤付出的国枫同事。诚挚祝贺深高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顺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预祝深高速本次发行圆满成功!
熊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业务专长
证券与资本市场(境内外首发及再融资、并购重组)
投融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李霞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业务专长
证券与资本市场(境内外首发及再融资、并购重组)
投融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李小康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业务专长
证券与资本市场(境内外首发及再融资、并购重组)
投融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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