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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姬”牵出案中案 ——协力所同时代理国画大师、瓷艺大师维护人格权、著作权案

“胡姬”牵出案中案 ——协力所同时代理国画大师、瓷艺大师维护人格权、著作权案 知识产权那点事
201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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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画大师刘旦宅先生创作了《笑入胡姬酒肆中》。一拍卖瓷瓶上复制了刘老画作,并署上瓷艺大师王锡良的姓名。王老先行起诉证明清白,待查明仿作者后,刘老家属跟进维权。此维权两案均委托协力所代理。

【简介】国画大师刘旦宅先生创作了《笑入胡姬酒肆中》。一拍卖瓷瓶上复制了刘老画作,并署上瓷艺大师王锡良的姓名。刘老家属以涉嫌侵犯著作权致函王老,王老不知事从何起,他被冒用了姓名,并被侵犯了名誉权。于是,王老先行起诉证明清白,待查明仿作者后,刘老家属跟进维权。国画、瓷艺领域的两位顶级大师都委托协力所代理维权。此案案中有案,两案相连,意义重大,法院已经进行了报道。


已故国画大师刘旦宅先生名满中外,人誉“清新雅健刘郎笔”,尤在人物画领域,有着“振衰开来”的历史地位。他的故去,代表着一个文人画时代的终结。

王锡良老先生,九秩晋五,瓷艺泰斗,中国陶艺界第一人。百年陶艺史,多少兴衰与悲欢,老人家一一亲历。

这两位大师,竟有奇缘相连,而串起这根线的就是协力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今年5月,一宗著作权侵权案浮出水面。瓷珍(北京)文化艺术中心、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北京翰文今博拍卖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共同举办了名为“瓷珍善行”的陶瓷拍卖活动。其中,有一只落款为王锡良的《笑入胡姬酒肆中》的瓷瓶成为拍卖的重中之重,一再为拍卖方所宣传。这只瓷瓶上的图案原作是刘旦宅先生根据李白诗意创作的,但是瓶身上没有标注刘老姓名,而是署上了“王锡良作”。拍卖方一再报道瓷瓶为王老创作,并说王老闻知拍卖带有慈善性质,欣然捐出自己的这件珍品,义卖京城。该瓷瓶最终以1035000元的高价拍出。

刘老家属于是委托协力所著作权常年维权顾问李俊律师致函王老,询问事情真相并征求处理方案。

王老其时病重住院,收函后一头雾水,他根本不知这只瓷瓶,不知这次拍卖。他素闻刘老大名,但从不仿制刘老画作。于是,他出具了一份声明,明确表示与拍卖无关。很明显,王老的姓名被冒用了,因此也就被误认为是刘老作品的擅自复制者,王老的名誉权因此也就受到了侵犯。王老家属也恳切地表达了希望帮忙维权的愿望。

后因业务出差,李俊律师亲往景德镇拜望王老。这是一位居住闹市的出世老人,他一再地描绘祖籍地黄山,“倚苍松长吟,与青山对话”,“今夜中秋月,黄山顶上看”。他有出世哲言诗,“满口饭可吃,满口话不说。活到八十八,不知眼睛瞎不瞎”。老人家的造诣和长寿不是偶然的。

李俊律师认为,王老必须先行起诉,澄清事实,查出真正的仿作者。李律师也进一步表示,王老被侵犯的是人格权,侵权人的责任主要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倒是其次,因此主张一块钱经济赔偿,律所也以能够为王老主持公道为荣,代理维权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差旅费。

出门告别,王老一如见面时合十含笑,致谢相送。

近日,李俊律师代理王老在北京海淀法院提起人格权之诉,在诉讼材料中就拍卖方在拍卖过程中侵犯王老人格权进行了详细的陈述和举证。依据《著作权法》,若无相反证据,在作品上署名的为作者。且不管拍卖方是否参与了或知悉了瓷瓶的制作过程,单就瓷瓶上的署名“王锡良”就认定为王老作品,这对专业的拍卖机构而言显然是不够严谨的。拍卖方完全可以向王老及其家属求证瓷瓶的真伪,拍卖方非但没有这样作为,反而径直虚构王老捐赠瓷瓶的事实,其目的无非是想欺瞒竞拍者。因此,拍卖方对拍卖过程中的侵犯王老人格权的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随着诉讼的进展,案情的查清,刘老家属的著作权诉讼将会适时跟进,追究拍卖方、仿制者侵犯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法律责任。


《笑入胡姬酒肆中》原图


《笑入胡姬酒肆中》瓷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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