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惠康科技”,股票代码:001237)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惠康科技是全球领先的制冷设备研发与制造企业,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信部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制冰机产品)。公司深耕制冷领域二十余年,凭借硬核技术实力与全球化布局,稳居行业龙头地位。未来,惠康科技将坚持内生增长与外延拓展双轮驱动,持续加码研发创新,深化全球市场布局,探索制冷技术与智能制造的融合边界,向着 “全球顶尖制冷设备综合服务商”的战略目标稳步迈进。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惠康科技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陪伴和见证了惠康科技成功登陆资本市场的全过程,提供的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公司的高度认可与好评。本项目由执行合伙人马哲负责,签字律师为合伙人杨婕、授薪合伙人成威、律师陈楹,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律师曹梦倩、律师郝智文、律师李俊一。国枫业务管理部及项目内核团队亦给予了本项目大力支持和专业指导。
感谢惠康科技对国枫的充分信任,感谢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上市过程中与国枫的高效协作,也感谢各位国枫同事对本项目的大力支持与辛勤付出。
马 哲
国枫律师事务所 执行合伙人
公司证券业务
公司收购与兼并业务
杨 婕
国枫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公司收购与兼并业务
公司证券业务
金融业务
成 威
国枫律师事务所 授薪合伙人
公司证券业务
公司股权激励业务
股权投融资业务
陈 楹
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公司证券业务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曹梦倩
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公司证券业务
常年法律顾问业务
郝智文
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公司证券业务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国枫简介
如转发本文,请注明作者及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