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包装减量目标:要求到2030年减少5%、到2035年减少10%、到2040年减少15%(基于2018年的水平)的包装使用量。
2️⃣包装可回收性要求:除轻质木材、软木等材料外,所有包装材料都规定了包装可回收性的最低标准,要求在2030年和2035年前分别达到两个标准,并提出了一个从A-C的可回收性能等级量表,A是95%,B是80%,C是70%,低于70%将被禁止。
3️⃣包装回收材料的整合:要求在某些包装,特别是塑料包装中更多地使用回收材料,以减少原始资源的使用。法规要求,到2025年,塑料包装回收率达到50%。到2030,回收率达到55%,并且对不同塑料包装应用提出了再生含量强制目标,到2040年,一次性塑料饮料瓶的再生材料含量需达到65%,PET接触敏感包装需达到50%,其他包装需达到65%。
4️⃣包装中化学物质要求:包装或包装部件中存在的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浓度总和不得超过100mg/kg;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应限制在与食品接触的包装中使用。
5️⃣包装标签与信息披露:要求包装上应标有包含其材料成分信息的标签,以方便消费者分类和回收。
6️⃣生产者责任: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建立完善的产品追踪体系,确保产品在市场上的可追溯性,并承担相应的产品安全和环境责任。
自2030年起,欧盟新规将禁止某些包装形式投放市场,包括:用于将多个产品组合在一起的一次性塑料包装(如一次性水果包装,调味品、食品盒等),新鲜果蔬的塑料包装,餐饮行业中用于食品和饮料的单次包装(如汉堡盒、糖包等),微型塑料袋(如酒店洗漱用品包装)。
对于出口到欧盟的企业而言,欧盟新规的实施将增加企业在包装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