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案系2021年度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GE AN JIE DU
个 案 解 读
上海高院认为:
涉及标准必要专利争议案件具有公共利益属性。由于标准组织并不对标准必要专利声明进行审查,而人民法院确认标准必要专利的司法成本较高。基于司法效率和司法成本考量,在此类案件中,可先对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进行判断。人民法院可根据个案情况选择合适的比对客体和比对方法来进行事实认定。只有在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且采用了系争标准,同时被诉侵权方的抗辩理由无法成立的情况下,才需要对专利是否为标准必要专利进行认定。涉案中国标准部分引用了gprs标准,被诉侵权手机采用了涉案中国标准,故可先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5之技术特征与符合涉案相关标准之移动终端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行比对。经比对,被诉侵权手机具有涉案专利权利要求5之所有技术特征,其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供稿:张一飞
审校:孙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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