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耳其竞争委员会在对Google展开调查后,决定对其处以1.967亿零8万54.78里拉的行政罚款。委员会在其官网发布的声明中指出:
针对由Google Reklamcılık ve Pazarlama Ltd. Şti.、Google International LLC、Google LLC、Google Ireland Limited及Alphabet Inc.组成的经济实体(以下简称“Google”)被指控滥用其在通用搜索服务市场主导地位的调查已结束。调查显示,Google通过更新通用搜索服务并配合AdWords广告,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难度。
裁定认定,Google违反第4054号法律第6条。其将性质不明的文本广告大量且密集地置于通用搜索结果顶端以获取广告收入,同时增加了不产生广告收入的有机结果在内容服务市场上的经营难度。据此,根据该法第16条规定,决定对上述经济实体处以行政罚款。
Google需在收到裁决通知后的6个月内,以不排除有机结果的方式提供文本广告。此外,Google必须在授予期限届满前至少一个月向委员会提交合规措施。
最后,Google需在首次合规措施实施起的5年内,每年定期向竞争委员会提交报告。
第4054号《关于保护竞争的法案》第6条
第4054号《关于保护竞争的法案》第6条涉及“滥用主导地位”,条款规定如下:
“一个或多个企业单独或通过与其他企业达成协议或共同行为,在全国或部分地区滥用其在商品或服务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属于违法且被禁止的行为。”
最终决定的详情
竞争委员会在最终决定文件中对细节解释如下:
1. 一致认定,由Google Reklamcılık ve Pazarlama Ltd. Şti.、Google International LLC、Google LLC、Google Ireland Limited和Alphabet Inc.组成的经济实体(Google)在通用搜索服务市场中处于主导地位;
2. 多数票赞成认定:Google通过在通用搜索结果顶部大量投放性质不明的文本广告,阻碍其自身不产生广告收入的有机结果在内容服务市场中的业务活动,违反了第4054号法律第6条;
3. 一致同意:根据第4054号法律第16条第三款及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基于2019财政年度末形成并由委员会确定的年总收入,对上述五家实体连带处以196,708,054.78里拉行政罚款;
4. 为终止违规行为并确保有效竞争,对Google施加以下义务:
a. 在理由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履行并提供证明:应以不排斥有机结果的性质、规模及/或位置展示文本广告;
b. 在授予期限届满前至少一个月向委员会提交准备的合规措施;
c. 在首个合规措施开始实施后的5年内,每年定期向委员会提交报告。
对此一致同意,并规定可在理由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天内向安卡拉行政法院提起诉讼,现作出裁决。
Google声明
Google今日就竞争委员会的决定发布声明称:
用户期望从Google获得可信赖、高质量的搜索结果,我们致力于满足这一期望,提供最相关的回答。我们的收入并非来自搜索结果本身,而是通过明确标识的广告展示获得,以区别于其他搜索结果。我们将继续秉持建设性态度与土耳其竞争委员会合作,消除人们对Google搜索服务运作方式的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