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生产者延伸责任(EPR)相关义务将于8月18日正式生效。凡具备生产商身份的卖家,必须提供EPR编号并履行合规申报。平台现已更新功能,支持卖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非生产商声明”或“生产商合规声明”。
欧盟电池EPR新规实施要点
非生产商身份认定标准
若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则不具备生产商身份:
- 不生产、不委托生产且不以自有品牌销售电池;
- 未在欧盟国家首次投放电池产品;
- 未将欧盟内外其他国家的电池首次在欧盟市场投放;
- 未向注册办事处所在国以外的欧盟国家销售电池。
EPR合规申报操作指引
提交非生产商声明流程
- 进入销售中心“EPR”标签页;
- 在注册国名称下找到“电池(BATT)”板块,定位“我不是生产商”滑块,悬停信息图标可查阅身份判定详情;
- 点击滑块并确认非生产商声明。

完成非生产商声明后,无需提供该国EPR编号。
提交生产商合规声明流程
添加对应国家EPR编号后,需签署合规声明以证明符合欧盟《电池法规》要求:
- 进入销售中心“EPR”标签页;
- 填写正确国家的EPR编号,系统将显示红色圆点及“电池生产者自我认证声明”提示;
- 点击“接受声明”,阅读弹窗内容;
- 勾选“我接受声明”并确认更改。

注意:拒绝签署《电池生产者自我认证声明》将无法添加多数国家EPR编号。波兰EPR编号(BDO)为例外,勾选“我不是生产者”即可在无自我认证声明的情况下添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