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
二、支持跨境投资自由便利
(一)提升境内直接投资(FDI)便利化
【FDI 前期费用】
16.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以直接在银行开立前期费用账户并汇入前期费用资金,无需在开户前办理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FDI 登记、资金入账】
17.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所属省级分局辖内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相关外汇登记。自主选择银行开立人民币或外币资本金账户,办理资金入账、结汇、使用等。
【外汇资金结汇】
18.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管理。企业可自由选择资本金结汇时机。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包括外汇资本金、外债资金等),可根据境内机构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
境内机构可开立结汇待支付账户,用于存放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并通过该账户办理各类支付手续。
在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的同时,境内机构仍可选择按照支付结汇制使用其外汇收入。
【资本项目收入使用】
19.符合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条件的企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可凭〘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含意愿结汇)命令函〙直接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可以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
20.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使用遵循真实、自用原则。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及适用北京自贸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的情况除外)。
21.备用金结汇使用便利。对于境内机构以备用金名义使用资本项目收入的,银行可不要求其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单一机构每月备用金(含意愿结汇和支付结汇)支付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等值 20 万美元。
【境内再投资】
22.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23.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在不违反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前提下,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内再投资资金可以直接划至相关账户。
【账户调整】
24.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将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调整为资本项目结算账户。境内股权出让方(含机构和个人)接收境内主体以外币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资金,以及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可直接汇入资本项目结算账户。
资本项目结算账户内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来源于直接结汇所得或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资金,可直接划转至境内股权出让方的人民币账户。
【FDI 减撤资】
25.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撤资,如减资、清算、境内出让股权、先行回收投资等,凭变更后营业执照或注销登记证明、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等,在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变更或注销手续,在银行办理所得资金汇出。
【FDI 利润汇出】
26.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凭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企业自身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税务凭证等,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
【FDI 利润再投资】
27.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开展境内再投资,相关外汇资金可以划入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或股权出让方的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资金使用按照相关账户管理要求办理。
【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
28.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的,参照外商直接投资办理外汇登记及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手续;非企业科研机构使用境外汇入外汇资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再投资的,参照外商直接投资境内再投资办理;非企业科研机构符合条件可参与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二)提升境外直接投资(ODI)便利化
【ODI 前期费用】
29.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规模限制。
取消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的限制,累计汇出额不得超过中方拟投资总额的 15%。
【ODI 登记、资金汇出汇回】
30.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凭商务、发改等主管部门备案文件在银行办理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等。境外企业减资、转股等需要汇回资金的,境内机构在所在地银行办理变更登记后,在银行办理后续账户开立、汇回资金入账等手续。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及利润汇回等凭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