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资本市场旨在促进尚未准备好上市但未来有上市意愿的公司成长。在该市场中,公司仅通过增资方式向合格及机构投资者发行股份以获取增长资金。
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表示,在公司招股说明书获得土耳其证券委员会(SPK)批准后,其发行的股份将出售给合格及机构投资者,且仅在“风险资本市场”内由该类投资者之间进行交易。
目前,资本市场委员会(SPK)已明确非公开股份公司通过增资发行、拟在“风险资本市场”交易股份的相关程序和原则。此类股份无需经过首次公开发行即可向合格投资者出售,相关公司的义务与豁免规定也已确定。
根据《官方公报》公告,为使公司通过增资发行的股份能在未经过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下出售给合格投资者并在GSP交易,必须编制经SPK确定的说明书并获得批准。
非公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份所需满足的条件
据此,公司需按规定准备并经独立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总资产至少为2000万土耳其里拉,净销售额至少为1000万土耳其里拉。此外,转入注册资本制度要求已登记资本至少为1000万土耳其里拉且全部实缴到位。
招股书包含的财务报表按以下原则确定。在本条款范围内,销售期以股份首次公开发售之日为准。
纳入范围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得在其开始在交易所交易的年份结束后的两年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出售。若股份有限公司希望在股份于交易所开始交易之日起五年内转至其他市场交易,则必须向SPK申请批准仅通过增资方式进行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