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近期持续关注《数字服务法》与《数字市场法》(DMA)。随着欧盟委员会相关信息逐渐明朗,关于DMA的疑问也逐步得到解答。
DMA法案核心内容
DMA旨在规范在欧盟拥有至少4500万月活跃终端用户或每年1000万活跃企业用户的公司。其核心目标包括:
- 促进公平竞争,防止亚马逊、谷歌等科技巨头在推荐中优先推广自有产品与服务;
- 推动科技巨头与其他企业开展合作;
- 要求科技巨头收购小型创业公司或企业时,必须向立法机构通报。
受DMA影响的企业及平台名单
欧盟委员会已公布受新DMA影响的科技公司及服务名单,涵盖美国Alphabet、Amazon、Apple、Meta、Microsoft及中国ByteDance等企业。具体受影响平台如下:
- 社交网络:TikTok、Facebook、Instagram、LinkedIn
- 即时通讯服务(N-IICS):WhatsApp、Messenger
- 中介平台:Google Maps、Google Play、Google Shopping、Amazon Marketplace、App Store、Meta Marketplace
- 视频分享平台:YouTube
- 广告服务:Google、Amazon、Meta
- 网页浏览器:Chrome、Safari
- 搜索引擎:Google搜索
- 操作系统:Android、iOS、Windows
DMA对平台的合规要求
DMA将促使上述平台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质进行竞争。主要合规义务包括:
- 大型即时通讯应用须实现与竞争对手的互操作性;
- 操作系统需支持第三方应用商店,并允许开发者提供替代性应用内支付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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