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近日通过乘客权利改革决议,旨在强化旅客在延误、取消及退款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新规覆盖航空、铁路、公路及海运领域,重点优化索赔流程,明确退款时限并统一申请表格,同时加强对行动不便人士的支持。待欧盟理事会批准后,相关规定预计将于2027年10月23日正式生效。
明确中介退款责任与时限
针对通过旅行社或在线平台预订的场景,新规进一步明晰了旅客索赔权。若发生应予退款的取消情况,退款金额将包含产生的中介费用。处理时效方面设有严格标准:航空公司须在7天内向中介方转账,中介方随后也需在7天内完成对旅客的支付。此外,中介平台必须在预订环节主动告知上述退款条件,以保障旅客知情权。
推行全交通方式统一申请表
为简化维权流程,欧盟将引入适用于所有交通方式的标准化赔偿申请表。该表格将由欧盟委员会在网上提供,并覆盖所有官方语言版本。此举旨在消除不同交通工具间的维权门槛,使旅客无论乘坐飞机、火车、巴士还是轮船,均能便捷地主张自身权利。
扩大特殊旅客陪同出行权益
改革方案显著增强了残疾或行动不便旅客的保障力度。新规明确,此类旅客在航空旅行中所需的陪同人员可免除额外机票费用。此前铁路、巴士及船舶已有类似规定,新法规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各交通方式间保护标准的一致性。
赋予监管机构主动检查权
在执法层面,国家监管机构将获得更多履职手段。今后,监管部门无需等待旅客投诉即可自主启动检查、调查和问询程序,以更有效地监督运输公司履行法定义务。
立法进程与预期影响
该改革决议在欧洲议会表决中以652票赞成、2票反对、8票弃权获得高票通过。目前尚需欧盟理事会批准,并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于2027年10月23日起适用。据统计,现行乘客权利每年惠及欧盟境内约130亿次旅行,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至150亿次,此次改革将为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