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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性声明
本新闻稿中包含的“前瞻性声明”(包括对公司业务策略的声明),符合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所指的意义。我们意图将所有前瞻性声明纳入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安全港条款范围。前瞻性声明的特征通常是其与历史事实或当前事实并不完全相关,而且会包含前瞻性词语,如“预期”、“期望”、“认为”、“预计”、“可能”、“可以”、“打算”、“相信”、“计划”、“估计”、“目标”、“预测”、“规划”、“有望”、“将会”、“继续”、“应该”或类似术语。这些声明是基于我们根据我们的经验和对历史趋势、当前条件和预期未来发展的看法,以及我们认为在当时情况下适当和合理的其它因素而做出的当前估计和假设,但我们不能保证这些估计和假设将被证明正确。前瞻性声明并不能保证业绩,其本身就存在难以预测的已知和未知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或事件与这些声明所显示的结果或事件存在实质性差异。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的任何预测、估计或假设会实现。本新闻稿中的前瞻性声明仅在本新闻稿发布之日发表,除非法律要求,否则我们不承担公开更新任何前瞻性声明以反映后续事件或情况的义务。众多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或事件与前瞻性声明所表达或暗示的结果或事件存在实质性差异此外,我们目前不知道的或者我们目前认为不重要的其它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任何此类前瞻性声明的准确性。在评估所有前瞻性声明时,应了解其内在的不确定性。您应查阅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包括我们的10-K表年度报告中“风险因素”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部分的内容),以了解可能影响到我们财务业绩和其它结果的因素的更多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