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先拨后股” 先行先试实施办法(试行)》《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先拨后股” 先行先试实施细则(试行)》(川天管规〔2025〕3 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批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先拨后股” 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资助项目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须注明真实身份、有效联系方式,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客观公正处置。个人提出异议的,材料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注明所属单位及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出异议的,须载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新区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处李老师、石老师
联系电话:028-68774179
地址:天府新区集萃街天府海创园二期1号塔楼第31楼
附件:2026年第一批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先拨后股”拟资助项目清单
四川天府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11月3日
记者:何鑫
编辑:何鑫
审核:聂东
校审:陈超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