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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觉得开庭就是到了日子去法庭上把话说完。不是。开庭前该做的事,一件都省不掉。
01
每个海事法院,风格都不一样
我们最近常开庭的有广州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法官的风格、法院的风格,都不大一样。
比如在上海海事,有的法官会在开庭之前先跟律师交流: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什么,我的观点是什么,先把话摆到台面上。
广州海事法院的法官不会跟你交流这些。
北方那边的海事法院,我觉得更难预测一些。
不一样的法院、不一样的法官,可能就有不一样的看法。
02
所以要先摸底
这个事对律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要代理好每一个案子,都得尽量去摸底。
摸什么?
第一,我们这个案子在哪个法院审。
第二,主审法官是谁,他惯常的审理方式是什么。
第三,这家法院过往类似案件的判法。
第四,这家法院、或者它的上级法院,有没有出过文件表明对这一类法律关系的态度。
举个例子。上海高院之前就出过一些文件,表明法官对于货代这一类法律关系的态度。这些东西你不提前研究,到了庭上就是两眼一抹黑。
03
实体和流程,两条线都要备
从实体上说,对法院、对法官、对这一类案件同类的判法或者法院的意见,我们都要提前摸清楚。
从流程上说,该踩点的踩点,该准备文件的准备文件,该跟客户提前沟通好的,一件件沟通好;证据原件,也要提前跟客户对清楚。
这些都不是临场能补的。
04
不出错,是个很高的标准
我一直觉得,"不出错"这三个字在律师的工作里,是个很高的标准。
不是所有律师都不出错的。
想要不出错,就得付出至少 90 分的努力和认真的态度才行。
剩下的那 10 分,交给运气。
周誓超 · 涉外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