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亚马逊商店的顾客,如果在2026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购物,可以将大多数商品退回至2027年1月31日。延长的退货期限不仅包括由平台直接销售和发货的产品,还包括第三方卖家的商品,包括那些从自有仓库发货的卖家。亚马逊表示,卖家无需进行任何更改。德国互联网贸易协会Händlerbund(ecommercenews.pl的共同出版方)对此持相反看法,并警告称,若未在客户实际获得的退货期限内提供退货信息,可能会面临警告。
亚马逊在欧洲十国延长圣诞退货期
该规则适用于德国、波兰、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比利时、爱尔兰、瑞典和英国这十个市场,11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购买的物品可于2027年1月31日前或自交付起30天内(若后者更晚)退货。据德国行业网站etailment报道,延长政策同时适用于FBA(亚马逊物流)和FBM(卖家自发货)订单,涵盖今年的黑色星期五(11月28日)及整个节前销售高峰期,因此11月初购买礼物的客户约有三个月而非标准的30天时间进行退货。
在美国市场,亚马逊采取了更进一步的措施,其在10月16日发给卖家的通知中宣布,一月份的节日退货期限将每年适用,包括FBM订单,因此活跃于多个欧洲市场的波兰卖家应将延长退货期视为销售日历中的常规元素而非一次性活动。
例外:西班牙以及德国、意大利和法国的部分类别
西班牙拥有与三王节赠礼传统相适配的独立日历,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月6日期间购买的物品可退至2027年2月6日,且30天交付后退货规则与其他市场相同;而在德国、意大利和法国,部分类别的期限较短,为2027年1月15日或交付后14天(若后者更晚),亚马逊在Seller Central帮助页面公布完整类别列表,此前t3n网站报道称Amazon.de上较短期限涵盖电子产品、相机、计算机、电子游戏、书籍、玩具、工具和大型家电,但卖家不应依赖媒体报道,而应参考每个国家面板中的最新列表。
亚马逊表示,符合退货条件的标准并未改变,因此卖家无需采取任何行动。
法定撤销权与亚马逊自愿退货期限
节日延期并未改变法律规定,《消费者权利指令2011/83/EU》赋予网络买家在收到商品后14天内无理由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在声明后的额外14天内退回产品,这些规定在波兰由《消费者权利法》实施,截至1月底的期限是平台自愿做出的承诺,叠加于法定权利之上并与其并行运作,导致同一客户拥有两个长度和条件不同的权利,卖家必须如实描述两者。
局势因Amazon.de此前的变更而变得复杂,自2026年9月1日起,该平台在包括儿童用品、化妆品、家具、园艺、宠物用品、食品、葡萄酒和轮胎在内的16个类别中放弃了自愿的30天退货保障,仅保留法定的14天期限,这也适用于外部卖家的商品,因此Amazon.de上的产品根据类别、国家和购买日期不同,退货期限可能是14天、30天、到1月中旬或到1月底,卖家必须在向客户展示的信息中准确反映这些不同的退货选项。
为什么Händlerbund与亚马逊存在分歧
Händlerbund 坚持认为,卖家的法律文本(即服务条款、退货政策以及关于合同解除权的告知)必须与实际给予客户的期限相符。如果商店声明提供14天或30天的期限,而亚马逊代表其接受退货的截止日期却延至一月底,这种差异可能被视为误导消费者。错误、矛盾或缺失的信息可能导致收到警告函。该协会还批评亚马逊在通知卖家季节性变更方面过于迟缓:欧洲规则直到十一月初才为人所知,而此时延长期的覆盖阶段已经开始。Händlerbund 的成员会收到更新后的法律文本。
什么是警告,以及为什么它也适用于波兰公司
警告(德语为Abmahnung)是一种旨在制止侵权行为的诉前通知,依据的是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由竞争对手、行业协会或消费者组织发出,收件人会收到签署停止侵权承诺书的提议,若再次违规将面临违约金,且正当警告的发件人可要求返还必要费用,尽管立法者在某些电子商务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情况下排除了竞争对手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但该排除不适用于协会,且签署的带有违约金的承诺书将对卖家产生长达数年的约束力,由于在Amazon.de上销售并向德国消费者提供商品的波兰公司需遵守德国公平竞争规则来评估其退货信息,无论其公司注册地在哪里。
1月底前退货:成本、库存和客户服务
更长的退货窗口将部分退款推迟到1月,即大多数企业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2月入账的收入可能在几周后才退给客户,这会降低1月的流动性,并增加评估季节性盈利能力的难度。在1月中旬退回的季节性商品在节后甚至促销期间才重新进入市场,因此只能打折出售或根本无法售出。
以一家在Amazon.de上以FBM模式销售耳机和电脑配件的波兰电子商店为例,该商店从波兹南附近的仓库发货。如果其所属类别属于退货期限较短的组别,来自慕尼黑的客户可以在1月15日之前申请退货。商店必须提供德国的退货地址或允许廉价寄回波兰的标签,在重新上架前检查每台设备,并在节后工作高峰期过后人手最紧张期间用德语处理相关通信。
另一种情况涉及通过FBA在波兰和德国销售服装的品牌。由于服装不属于较短退货期限的类别,11月购买的冬季外套最长可至1月31日退货。虽然Amazon接收退货,但品牌方需承担后果:部分商品退回后变为不可售状态,其余商品则在市场已切换至春季系列时重新入库。因此,1月的库存计划和广告预算必须考虑到,部分12月的销售可能因退货而变得不稳定。
卖家在销售高峰期前应做什么
第一步是在Seller Central中检查,针对每个开展销售的站点,哪些品类适用1月31日的退货期限,哪些适用1月15日。基于此,需要更新Amazon账户上的退货政策及消费者撤销权告知内容,明确区分法定的14天期限与自愿提供的节日延长退货期,并指明延长期适用的订单截止时间。如果相同的法律文本也用于自有网站,且该网站未提供更长的退货期,则需将两者分开,以避免来自Amazon的信息被错误地纳入网站规则中,造成信息不实。在向德国销售时,建议就相关变更咨询法律文本提供商或熟悉德国竞争法的律师。
同时,应做好运营准备:在1月的预算中预留退款资金;与物流服务商协调处理来自多个国家的退货;准备面向目标市场语言的客户支持回复模板;并在ERP系统中标记退货原因,以便季末评估哪些产品产生的成本最高。采用FBM模式的卖家还应检查其退货地址和面板中的标签设置,是否与预期发生退货的市场相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