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变化说明
根据欧盟现行法规及官方说明,自2026年11月1日(当地时间)起,凡从欧盟外进口、以远程销售方式售予欧盟境内消费者并向海关申请放行的货物,无论货值是否超过150欧元,均将按“每件”标准征收2欧元的Handling Fee。该收费规则与7月1日起实施的固定关税规则保持一致。
对商家影响说明
平台物流履约模式下相关收费体现
在现有跨境直邮履约链路中,平台提供产品能力、履约支持及结算安排。结合新规,若包裹于2026年11月1日(含)后完成进口申报或清关并产生上述费用,平台将依据系统记录及实际执行情况向商家收取;2026年10月31日(含)前已完成申报的包裹仍按原规则执行。相关费用将以独立费项在账单中展示,按订单维度结算。具体账单明细、收费时间及适用范围以平台系统实际展示为准。
为保障平稳过渡,平台将尽力推动相关包裹在规则切换前完成清关。未及时清关及后续发货的包裹,将按实际清关时间及届时适用规则处理税费。
平台物流履约模式过渡建议时间线

在平台物流履约模式下,为规避Handling Fee,请商家关注以下关键时间节点:自寄场景下10月19日前送达国内分拨仓、揽收场景下10月16日前完成揽收的包裹,平台将尽力保障在10月31日24点前完成欧洲进口清关。未能及时清关及后续包裹将按实际清关情况产生对应费用。
商家自履约模式相关说明
在商家自履约模式下,运费、清关费、代缴税费、尾程费用及Handling Fee等均由商家自行与履约服务商结算。建议商家参考商家大学相关文章,并尽早与服务商就Handling Fee事宜进行沟通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