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收取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鉴于中东地缘紧张局势升级导致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当前油价已严重超出企业前期报价及长期合同的成本预期,行业经营压力显著增加。为应对成本挑战,保障行业平稳运行,深圳市集装箱运输协会依据国家法规并参考行业通行做法,结合深圳地区典型车型及实际油耗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自2026年11月2日起,建议对所有未结算及新签订单合理收取燃油附加费,标准为每百公里加收80-100元。
二、执行与协商机制
请各企业据此与客户友好协商,对合同服务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同时确保持续提供优质服务。对于2026年以来已按前述标准收取或部分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情况,请另行与客户沟通商定。
三、取消机制
若后续0号柴油挂牌价回落至7.0元/升以下并连续保持15天,各企业可视实际情况与客户协商取消此项附加费。
协会将持续关注油价动态,为会员单位提供必要的协调与支持。如遇特殊或突发情况,请及时向协会反馈。
深圳市集装箱运输协会
202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