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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两税”监管来了!11月起,这些行为抓紧自查!

工资“两税”监管来了!11月起,这些行为抓紧自查! 税务经理人
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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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速看!


还在通过虚增人员、全员卡5000元起征点、用发票冲抵工资等方式避税?请立即停止!2026年,工资薪金“两税”监管进一步常态化,传统违规手段已全面失效。



2026年工资两税监管的新变化

01
监管核心:比对前移与数据细化

2026年工资两税监管的关键词并非单纯的“严查”,而是比对时点前移与数据颗粒度变细。

第一,总局定调:跨税费种联动校验纳入年度行动。

202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总纳服发〔2026〕18号)明确提出,“进一步强化纳税申报‘结合部’管理,优化申报智能自检功能及跨税费种联动校验规则”。

所谓“结合部”,即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申报之间的衔接地带。工资两税比对既是锁定风险的管理工具,也是引导纳税人主动自查、将风险化解在违规前的服务工具。

第二,企税端数据颗粒度细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修订后,要求分项填报工资薪金的“账载金额(计提数)”与“实际发生额(实发数)”。这意味着系统比对基础从笼统的总额变为可拆解的口径,与个税端按实际发放扣缴的数据形成更直接对照。

第三,地方执行进入“事前规范”阶段。

多地税务部门已将比对和辅导前移至申报环节。例如渭南市华州区税务局在2026年7月的专项辅导中,逐条比对个税与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申报明细,推动从“事后纠错”向“事前规范”转变。



金税四期系统如何核查工资数据

02
系统比对逻辑与触发阈值

在金税四期和税收大数据背景下,系统主要抓取并比对以下两组数据:

1. 企业所得税端

年度纳税申报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税前扣除工资总额。

2. 个人所得税端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全年累计工资薪金收入额。

当两组数据差异较大时,系统将弹窗提示。参考河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升级说明,具体触发规则如下:

2025年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升级后,比对提示规则总结如下:

比对场景

触发提示阈值

存在同期个税扣缴申报表

企税填报工资 > 1.2 × 个税申报工资薪金,且差额 > 5万元

无同期个税表、但本年度有个税表

企税月均工资 > 1.2 × 个税月均工资(按月均值口径比对)

即:企税填报工资超过个税申报工资20%以上,且差额超5万元,系统会弹窗提示:“您填报已发放的工资薪金大于本年《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申报工资薪金支出累计元,请确认本栏数据填写是否正确,并按税法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

需注意,此为提示性监控,不阻断申报。但提示记录留痕,后续能否合理解释差异是风险应对的关键。



真实案例警示:工资违规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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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与核心风险

案例一:虚增25人分摊工资,被罚357万

• 违规事实:实际用工36人,个税申报61人,虚增25人分摊工资,刻意将全员工资控制在6万元个税免征额以下,同时隐匿收入、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 处罚结果:追缴税费+滞纳金+罚款共计357.58万元。

案例二:虚列人员套取资金分红,被罚近300万

• 违规事实:2020-2023年虚列人员工资多列支出,少缴企税116.36万元;套取资金用于股东分红,未代扣代缴个税40.83万元。

• 处罚结果:追缴税费+滞纳金+罚款共计296.47万元。

核心风险点提炼:

1. 企税扣除工资与个税申报工资数据严重不符;

2. 虚增人员,拆分工资,恶意规避个税;

3. 全员卡5000元/6万元临界值,违规享受税收优惠。



两税工资差异的合理性与异常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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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合理差异与违规差异

两税工资数据不一致并不一定意味着违规,需区分合理差异与异常差异。

1. 正常合理差异(无需整改)

• 计提了年终奖

企业当年预提的年终奖若在次年5月31日之前发放,可在当年税前扣除,但个税在实际发放时(次年)才扣缴,从而形成时间性差异。

• 工资延期发放

企业账面计提工资但拖延至次年5月31日前发放,个税在次年实际发放时扣缴,同样形成时间性差异。

2. 异常违规差异(必查必罚)

• 多列工资薪金支出

如伪造工资发放明细表虚列成本,或工资薪金核算范围不正确等。

• 少申报工资薪金收入

主要情形包括:

a. 发工资不申报或低申报;

b. 全员长期申报低于5000元,剩余工资用发票报销冲抵;

c. 现金发放工资且不申报;

d. 年收入未超6万,直接不进行个税申报。



企业工资薪金八大风险点自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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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排查与合规建议

建议企业在4月前对照以下8类风险点进行自查整改:

一、虚列人员:人员信息不真实

☞ 违规表现:

1. 个税申报人数与社保缴纳人数差异较大;

2. 隐藏实际人数以符合小微企业标准,违规享受优惠;

3. 盗用他人信息虚列人员、拆分高工资;

4. 退休/临时用工未合规申报,离职人员未及时删除信息;

5. 工资发放无人员明细,仅靠银行回单入账。

☞ 自查建议:

1. 核对工资表人员真实性,杜绝虚列名册;

2. 及时清理离职/死亡等人员申报信息;

3. 现金形式发工资需保留签字记录,并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二、工资薪金申报不合规

☞ 违规表现:

1. 公司员工工资长期为0或1元;

2. 多数员工工资卡在5000元临界值;

3. 个税申报工资与企业所得税汇缴工资差距较大;

4. 以费用报销形式冲抵工资薪金;

5. 误餐补助、出差补助未合规并入工资计税。

☞ 自查建议:

1. 严格根据工资薪金范围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 检查公司工资薪金安排,不得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三、专项附加扣除重复扣除

☞ 违规表现:员工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重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 自查建议:

1. 一个纳税年度仅允许选择一处扣除;

2. 提醒员工及时完成个税汇算清缴。

四、故意或非主观个税计算有误

☞ 违规表现:

1. 金额填写、税率适用、政策理解等非主观的技术性错误;

2. 人为错误导致少缴个税。

☞ 自查建议:

1. 严格按税法计算代扣个税金额;

2. 告知员工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真实性负责。

五、税目适用错误

☞ 违规表现: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有意或无意降低税率。

☞ 自查建议:重点检查各类所得划分是否正确,不得违规划转。

六、未依法代扣代缴个税

☞ 违规表现:

1. 始终只申报老板一人或长期只给1-2个员工申报个税;

2. 经营良好但长期个税0申报;

3. 部分员工发放工资但无正当理由未代扣个税;

4. 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未代扣个税;

5. 现金发放工资但未代扣个税。

☞ 自查建议:全员足额申报工资薪金个税,股东分红合规扣税。

七、年终奖计税违规

☞ 违规表现:一个纳税年度多次使用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

☞ 自查建议:

1. 不同收入及专项附加扣除情况的职工,不宜统一选择年终奖处理方式,应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2. 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个纳税人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八、未按规定适用减免政策

☞ 违规表现:

1. 虚构残疾人证明减征个人所得税;

2. 不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 自查建议:

1. 重点检查职工特殊身份(如残疾人、烈属等)的真实性;

2. 严格甄别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确保符合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


来源:税务经理人,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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