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推动武汉港汉南港区临时开放的支持措施》(武经开〔2015〕30号)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部门审核,园区复审等流程,现将武汉汉南港区至上海、太仓等沿海地区直达航线和武汉汉南港区至日韩直达航线支持资金支持资金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2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意见(盖公司/单位公章)反馈至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及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7-84218628
15272509689
联系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南路69号
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及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
2026年11月2日查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