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规解读: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3067-2026)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实施,该准则明确进入生产区的人员未携带定位终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7安全管理
5.7.3 涉及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的企业未投用具有人员聚集报警功能的人员定位系统;进入生产区的人员未携带定位终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数据未接入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相关案例如下:
1.2023年造成13人死亡的盘锦浩业爆炸事故(现场约50人);
2.造成10人死亡的亿鼎生态农业“9·7”重大高压气体泄漏事故(作业平台聚集了包括主要负责人在内的20人);
3.造成10人死亡的鲁西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除3名操作人员,另有企业负责人、工艺、设备和维保等9人)。
条文说明:
1.建设具有人员聚集报警功能的人员定位系统,核心是防控人员聚集引发事故扩大。一是为了提醒现场人员不要聚集;二是为了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救援时,对现场人员有"底数”,近年来,发生的几起事故都因现场破坏严重,造成现场人数不清,给第一时间救援工作带来了障碍;
2.所有人员(包括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携带定位终端。
二、定位卡使用说明(承运人员操作):
1. 基本操作:SOS按键:长按:开启/关闭报警(报警时红绿灯交替闪烁,蜂鸣器响)短按:检测电量(绿灯闪烁次数表示电量,满电闪4次)
2. 指示灯状态:
状态 |
指示灯表现 |
正常工作 |
蓝灯周期性闪烁 |
报警状态 |
红绿灯交替闪烁 |
充电中 |
红色常亮 |
充满电 |
绿色常亮 |
电量低 |
红色灯周期闪烁,并发出语音警告(需充电) |
3. 使用注意事项:
1.禁止带电开盖,禁止在危险区域充电
2.不要放在裤子后袋,避免挤压损坏
3.建议放在胸口口袋或悬挂胸前
4.充电或使用时保持正面朝上,避免接触金属导电物
三、定位卡组成说明:
四、考核要求:
1.未持卡人员第一次未执行定位卡管理要求由物流业务归属部门对驾驶员所属运输公司进行警告,并责令出厂整改,第二次由属地部门提报黑名单,执行驾押人员临时拉黑程序。
五、常见问题提醒:
1.定位卡为防爆、防水设备,但仍需妥善保管,避免人为损坏
2.充电时请使用合规充电方式,避免短路或过热
3.若定位卡丢失或损坏,需及时上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