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打工赚钱
这些广西大学生付出了沉重代价
前言
近年来,广西在校大学生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和电信诈骗罪的案件持续高发。
你知道吗?帮信罪已是全国第三大刑事犯罪,2023年全国被起诉人数高达14.7万人。而广西2023年全区法院仅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一项,就审结案件7676件,同比上升87.59%,共有9715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涉案嫌疑人平均年龄不足26岁,最小的仅13岁。
他们中,有很多是和你一样的在校大学生。

他们是怎么"踩进去"的?
诈骗团伙盯上大学生,理由很简单——好骗、好用、好推卸责任。
常见诱骗话术:
"出租一下你的银行卡,每天200元,不用干任何事" "只是帮我在手机上点几下,算兼职" "你又没有直接骗人,不会有事的"
然而,法律不这么看。
《刑法》第287条之二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帮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出借银行卡、提供"手机口"、帮助转账"跑分",全部构成帮信罪,留下刑事案底,影响就业、考公、出行,终身无法抹除。
10条真实案件,他们都曾以为"没事"
📌 案件一
广西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谭某斌 "帮取现1.9万元,换来拘役四个月"
2022年3月,谭某斌在明知他人将使用银行卡接收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银行卡并协助取现,涉案金额1.9万元。
判决结果: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 他以为"只是帮忙取个现",结果成了诈骗链条中的最后一环。法院考虑其在校学生身份,给了缓刑,但刑事案底已然记录在案。❞
📌 案件二
广西某大学生张某某 "跑分120万,到手仅4200元,换来10个月有期徒刑"
张某某两次跨省将本人银行卡提供给上线用于"跑分",账户涉案流水高达120万余元,其中58万余元系诈骗被害人资金。
他个人获利:仅4200元。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 4200元,抵不上被害人的眼泪;十个月,换不回被骗家庭的损失。❞
📌 案件三
南宁某院校三名大学生:小谭、小刘、小黄 "提供'手机口'获利550元,造成被害人损失16万"
2024年,三人为获取"兼职"报酬,通过聊天软件将自己的手机与境外诈骗分子通联,让诈骗分子借助本地手机号码拨打国内被害人,绕过反诈拦截系统。
三人共造成2名被害人损失16万元,三人合计获利仅550元。
处理结果:涉嫌帮信罪,被立案侦查。
❝ 550元和16万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重量。❞
📌 案件四
广西某大学生谭某 "出借手机银行App,账户流水55万"
谭某因网贷欠债休学打工,2021年11月接到"跑分"兼职广告,声称每过账1万元获100元报酬。他拒绝直接出售银行卡,却将手机、银行App密码、支付宝密码一并交给对方在车内操作。
当天获报酬300元及路费餐费。事后查明,账户流水55万余元,其中来自被害人资金达21万余元。
处理结果:深圳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 他以为"自己没动手"就没事——法律明确告诉你:提供账号密码,与亲手转账等同。❞
📌 案件五
广西北海林炳寿等26人 "'杀洋盘'——专骗外国人的虚拟货币诈骗团伙"
2021年11月,林炳寿团伙在广西北海搭建诈骗窝点,通过境外加密软件伪装成女性,引诱外国人投资虚拟货币,实施"杀猪盘"式诈骗,内部专业分工,俗称"杀洋盘"。
判决结果:26名被告人均以诈骗罪获刑,刑期从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至十万元。
📌 案件六
南宁某高校研究生小覃(受害者) "刷单返利诈骗,损失118万元"
小覃在抖音评论区看到"刷单任务群"广告,被引导下载指定App。骗子先以小额返利建立信任,再以"保证金""解冻金"等理由诱导大额转账。
最终损失:118万元。
❝ 这不是"网络兼职",这是诈骗。刷单返利类骗局占广西电诈案件的40%以上,受害者大多数是大学生。❞
📌 案件七
广西梧州梁洪铕 "伪装女友5年,骗4人86万元,被判10年"
2018年至2023年,梁洪铕虚构"杨妍"身份,与多名被害人发展虚假恋爱关系,以个人困难、投资亏损为由持续索钱,单一骗局持续长达五年,共骗取4人合计86万余元。
判决结果:诈骗罪,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 案件八
广西陈某文等4人 "搭建VOIP设备帮境外诈骗,涉案187万"
陈某文等人按境外诈骗分子指示,在广西境内搭建VOIP(网络电话)设备,将境外诈骗电话伪装为国内固话号码,帮助绕过反诈拦截,涉及全国18起诈骗案,资金达187万余元。
判决结果:4人以诈骗罪从犯论处,各获刑三年二个月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 案件九
广西3名人员 "'手机口'帮信罪,被警方抓获"
2024年3月,广西3名人员通过聊天软件将手机与境外诈骗分子通联,协助对方向国内被害人拨打诈骗电话。被广西警方依法抓获,涉嫌帮信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案件十
南宁某高校在校生梁某、王某 "利用疫苗预约信息诈骗55人,主犯判12年"
梁某、王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向被害人发送伪装成"疫苗预约平台"的钓鱼短信,冒充客服以"价格调整""付款错误"为由诱导转账,因掌握精准个人信息,被害人极难辨别。
共诈骗55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超60万元。
判决结果:梁某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期徒刑十二年;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
三条铁律,请牢记
① 出租/出借"两卡"(手机卡、银行卡)= 帮信罪 不论你是否知道对方用来干什么,只要主观上存在帮助故意,即触犯刑法。
② "跑分"不是兼职,是洗钱 为他人转移资金,无论金额大小,均属于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③ 提供"手机口"帮诈骗打电话,同样坐牢 让诈骗分子借用你的手机拨打被害人,你是共犯。
结语
大学是人生最珍贵的阶段。一张银行卡、一部手机、几百块钱的"兼职费",换不来未来,只能换来案底、牢狱和悔恨。
广西已有数千名在校学生为此付出代价。
守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卡,就是守护好自己的未来。
如发现身边有人从事此类活动,请立即拨打 96110 举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公安厅、广西反诈中心官方通报及相关媒体报道整理出品:[体建筑小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