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收取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中东地缘紧张局势升级,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当前油价水平已严重超出企业在签订长期合同或前期报价时的正常成本预期,行业经营压力剧增。多家企业向协会反映,面对油价大幅上涨的严峻情况,希望协会能给予明确指引。
为帮助会员企业有效应对成本挑战,保障行业平稳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经协会研究并参考行业通行做法,结合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典型车型及实际油耗情况,建议自2026年11月2日起,对所有未结算及新签订单合理收取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每百公里加收80-100元。请各企业据此与客户友好协商,对合同服务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同时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保障。2026年以来已按前述标准收取或部分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另行与客户沟通商定。
若后续0号柴油挂牌价回落至7.0元/升以下并连续保持15天,各企业可视实际情况与客户协商取消此项附加费。
协会将持续关注油价动态,并为会员单位提供必要的协调与支持。如遇特殊或突发情况,请及时向协会反馈。
深圳市集装箱运输协会
202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