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办理离职,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个税申报操作一定要留意。一次性补偿金填报不当,容易引发申报错误,具体如何操作呢,我们一起来学习。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综合所得申报】,在【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进入申报界面。
点击【添加】,在姓名栏选择需要申报的人员,填写一次性补偿收入金额,系统会自动带出免税收入(本地区年平均工资可查看页面下方的温馨提示),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如涉及人员较多,也可使用模板批量导入。
保存成功后,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界面,点击【税款计算】,系统会根据已填信息自动计算应纳税额。
进入【附表填写】界面,点击【减免事项附表】,进入“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报告表”界面,免税事项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当地工资3倍以内免税”,免税性质选择“其他”,填写“免税收入”,点击【保存】。
数据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发送申报】进行申报表报送。
申报完成后,如需缴纳税款,可在【税款缴纳】模块中勾选相应记录,点击【立即缴税】完成缴纳。
来源:内蒙古税务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专题推荐
萌蒙讲税
税卡探秘
社保缴费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专题推荐
萌蒙讲税
税卡探秘
社保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