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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玛瑜咨询
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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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江苏省工信厅局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5日


为提升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质效,推动建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68号)(以下简称《指南》),经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6年度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点

1.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按照《指南》有关规定,审核申报材料并予以推荐。


2.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6年11月15日前行文将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申报材料提供word版,推荐申报汇总表和企业评价数据表提供excel版)报送我厅,同步抄送同级工信主管部门。

3.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在其门户网站公开申报企业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我厅汇总各设区市申报信息后,即在厅门户网站公开。

4.我厅根据《指南》有关规定,对各地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价、打分和相关情况的核查,形成评审意见,并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我厅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对评审意见进行综合审查,择优确定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经公示后发布。

 二、申报条件

1.有系统的技术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以及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


2.在全省建筑业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企业资质为一级及以上,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近三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年均在4000万元以上;

4.企业技术中心的财务实行单独核算,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近三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不低于600万元,或达到工程结算收入的0.3%以上;

5.重视技术创新和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6.技术中心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7.技术中心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

8.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总数应当不少于50人,技术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占技术中心职工总数的30%以上;

9.所在企业上年度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以上(含二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10.企业近两年内没有严重的偷漏税行为和失信行为。

 三、认定程序

1.企业依据当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的组织申报通知,向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通知要求上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2.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并抄送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价、打分和相关情况的核查,形成评审意见,并提交省工信厅。

4.省工信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对评审意见进行综合审查,择优确定省建筑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经公示后予以发布和授牌。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下载)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推荐汇总表(2026年).docx


来源丨江苏省工信厅

编辑丨玛小瑜

发布丨小平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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