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酒类进出口商分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与相关企业: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按照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行业形势发展变化,经商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食土商会关于调整商会分支机构的报告》,商会决定撤销酒类进出口商分会等11个分支机构。
原酒类进出口商分会相关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商会业务发展部与商会统一管理。相关业务咨询、会员与行业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原酒类进出口商分会同名微信公众号(公众号ID:CAWS2012)自本通知之日起终止使用,酒类进出口领域相关资讯请查询商会同名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ID:CCCFNA)。
感谢广大会员单位与相关企业长期以来对酒类进出口商分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商会将继续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酒类进出口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今后,酒类进出口领域相关工作与服务,可与商会业务发展部以下人员联系沟通:
1.袁凯宇
01067167019/yuankaiyu@cccfna.org.cn
2.王旭伟
01087109873/wangxuwei@cccfna.org.cn
特此通知。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业务发展部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