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雄狮计划”外贸专项资金申报重启
为推动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雄狮计划”--2026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项目申报现已再次启动!此前未能及时申报或材料尚未准备齐全的企业,请务必把握本次机会。欢迎查阅申报条件及各方向补贴标准,快速自查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一)在佛山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有合法固定的经营或服务场所,且经营或服务场所的地址应与工商登记地址一致。
(三)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广东)”平台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
(四)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且支持项目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符合多个支持项目的申报主体,仅能申请其中一个项目,不得同时享受多项补贴。对于同一申报项目涉及各级同类型奖补政策的,实行就高不重复原则。
(六)单个项目的申报主体获得资金扶持总额低于1000元的不予扶持。
二、支持项目及标准
1. 支持贸易型平台企业
对在佛山市范围内经营的贸易型平台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评价项目及分值详见表1),对排名前十五名的企业认定为“雄狮计划”平台企业,每家企业支持年度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获扶持的企业综合评分总得分至少达到60分。
2. 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园区
对在佛山市范围内经营且经省、市商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商园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项目及分值详见表2),对总得分排名前三名园区的园区运营主体,支持年度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扶持。获扶持的跨境电商园区综合评价总得分至少达到60分。
3. 支持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及外贸综合服务数字平台
①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
对在佛山市范围内经营,且通过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交易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80%的比例,给予平台服务费用补贴,每家企业支持年度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②支持企业通过外贸综合服务数字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
对在佛山市范围内经营,且通过外贸综合服务数字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交易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80%的比例,给予平台服务费用补贴,每家企业支持年度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单位申报。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含当日,下同)在“佛山市E企通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eqt.foshan.gov.cn)进行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资金申报期间,请申报单位及时关注平台上的审核流程信息,如需补充相关资料请按时补充。
2.区级初审。按照属地原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要件性初审。通过区级初审的申报单位,请于11月13日前登录佛山市E企通企业服务平台打印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一份),签名盖章并装订成册后报送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3.专家评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并汇总填写《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5),于11月17日前连同辖区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审,并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和本项资金规模来确定扶持项目名单和扶持金额。
4.划拨资金。获扶持的申报单位及项目统一由市商务局公示,公示期间企业可依规提出申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向获得扶持资金的单位拨付资金。
编辑 | 佛山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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