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消息,自2026年11月1日起,欧亚经济联盟正式上调部分服装、专用摄影设备及特定工业设备的进口关税。此次调整涉及服装税率由10%提升至15%,专用摄影设备由0%提升至5%,有效期持续至2027年9月30日。
该政策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9月9日第110号决定及执委会9月21日第131号决定实施,两份文件均明确生效日期为2026年11月1日。
服装类关税调整细则
第110号决定涵盖12个十位编码的成品服装,主要包括大衣、风衣、西装、夹克、裤装、裙装及男式衬衫等。此类商品实行“从价税与从量税取其高”的组合税率机制:即按海关价值的15%征收,但若低于规定的每公斤最低税额,则按最低标准缴纳。
各类服装最低税额标准
- 化学纤维制针织大衣、半大衣、斗篷和风衣(编码6102301000):不低于每公斤2.25欧元;
- 清单中其他9类服装:不低于每公斤1.88欧元;
- 人造纤维制裙子和裙裤(编码6204591000):不低于每公斤1.9欧元;
- 特定类别男式衬衫(编码6205908009):不低于每公斤1.5欧元。
进口商在申报时需对比百分比税额与按重量计算的最低税额,最终缴纳较高者。
专用摄影设备及工业部件纳入清单
除服装外,本次关税调整还涉及专用摄影机及特定关断阀门。其中,专用摄影机主要应用于水下拍摄、航空摄影、医疗内脏检查以及司法刑事鉴定等领域。相关关断阀门则适用于低温环境及含硫化氢等特定运行条件。
具体商品清单及临时税率详见上述两份决定的附件和注释,进口商需严格核对商品完整的十位HS编码以适用对应税率。
政策背景与影响分析
欧亚经济委员会指出,近期监测数据显示相关产品供应量显著增加,同时进口价格出现明显下降趋势。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委员安德烈·斯列普涅夫表示,此举旨在保护联盟成员国的本土制造业,稳定就业岗位,并推动工业协作与进口替代战略的发展。
对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商而言,此次变化主要影响从欧亚经济联盟以外地区商业进口的相关商品。在实际操作中,准确归类商品十位编码并匹配对应的临时税率是合规清关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