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中议员探讨联合监管框架以应对非法制裁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代表团于11月1日访华期间,议员安德烈·德尼索夫(Андрей Денисов)透露,中俄两国议员正就制定联合监管框架展开讨论,旨在共同应对非法制裁带来的压力。该代表团由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主席瓦莲京娜·马特维延科(Валентина Матвиенко)率领。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报道,德尼索夫指出,中俄均在不同程度上面临被视为经济保护主义或政治施压手段的非法制裁。他主张建立相应的监管框架以应对此类敌对行为,但强调在制定反制措施时需保持谨慎,避免采取极端的“镜像”报复手段,以免损害国际贸易并对与第三国的经济关系产生负面外溢效应。
政策导向:构建法律工具箱而非简单对等报复
德尼索夫的表态显示,双方更倾向于通过完善国内法工具箱来应对制裁,而非直接实施对等惩罚。将中俄置于“共同面临非法制裁”的语境下,在经贸谈判中较为罕见。这种策略意在规避出口管制、许可审批和投资审查等措施可能对第三方贸易商及金融机构造成的误伤。
对于在中俄两地经营的企业而言,“监管框架”的具体形态比政治表态更具实际意义。目前两国现行制度中已存在出口许可、两用物项管制、投资审查、制裁合规导致的银行拒付及二级制裁风险、国有企业采购排除条款等工具。若双边框架能实现这些工具的相互承认或信息交换(如受制裁主体清单、许可状态和执法结论的互信),将有助于统一中资银行、货代、保险机构及境外投资架构的合规标准,提升跨境交易的可预期性。
企业应对建议:强化合规体系的可对接性
鉴于中俄年度贸易额已连续多年超过两千亿美元且产业链高度嵌套,任何单方面在许可证、结售汇、技术出口或投资审查环节的政策加码,都会通过第三方银行和物流节点传导至正常商业往来,推高合规成本。
无论最终框架如何落地,企业现阶段应着力构建可对接的合规体系:
- 信息可追溯:确保合同主体、交易路径、许可取得责任和最终用户核查四项关键信息在内部可追溯;
- 口径一致性:确保同一笔业务在两国监管口径下的归类解释一致,避免在一方需许可而在另一方被视为已完成程序的情况;
- 单证完整化:在跨境支付环节保留完整的单证链,以应对银行基于任何一方名单和许可状态作出的审慎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公开信息仅止步于议员表态层面,尚未涉及具体机制、参与机构、时间表或法律形式,俄方也未公布联合文件。两国立法机关之间的机制性对话是否形成制度化安排,仍有待后续观察。
来源:俄罗斯卫星通讯社《俄罗斯和中国议员讨论应对制裁的可能性》(莫斯科,2026年11月1日;中文版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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