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平台延长了商品购买被视为推广效果并据此向卖家收取佣金的时间窗口。
现在,如果从加入购物车到完成购买的时间少于30天(此前为21天),卖家就需要向市场平台支付佣金。
也就是说,如果客户在广告活动后第22天才购买被推广的商品,这以前不算作推广成果;而现在则会被算作推广成果,卖家需为此向平台支付佣金。
Ozon对此项变更的解释是:由于市场平台提供海量商品选择,消费者决策时间变长。关键在于,客户在积极推广期间已将商品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卖家的通知内容如下:

然而,Ozon的卖家对新规反应并不热烈。
尤其令他们愤怒的是平台给出的理由。卖家认为,这不过是平台进一步从卖家身上牟利的又一种手段。
"我始终对Ozon关于提高自身佣金或恶化卖家条件的新闻处理方式感到‘欣赏’。"
这次他们声称变化是因为买家行动迟缓🤔。真是别出心裁。理论上,任何荒谬的说辞都可以用来忽悠卖家,从而榨取更多资金🤬
总之,Ozon将把搜索推广佣金的计算周期从商品在购物车中停留的21天延长至30天。既然要搞,干脆直接定个五年算了……"——频道Marketplace_biz的作者Denis Vetrennikov写道。
卖家们哀叹的问题是,任何一方都无法提供证据。无法精确核实订单是否源于广告活动。
即使购买行为恰好发生在商品推广高峰期,也可能纯属巧合,因为该客户当时恰好需要这件特定商品。
同样,他完全可能在两个月后才回到那件令他印象深刻的商品并完成购买。
因此,理论上Ozon可以设定任意时长的销售佣金收取期。但在实践中,如果这一期限超出合理范围,卖家将不再使用该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