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韩国市场的同行,最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是: 我们的产品要不要走功能性化妆品审查?走哪条路径?要准备什么资料?
这篇文章把韩国功能性化妆品的审查逻辑、资料要求和近期变化梳理一遍,供国内企业备案前参考。
一、先分清:什么算功能性化妆品
韩国《化妆品法》把化妆品分为一般化妆品和机能性(功能性)化妆品两类。 一般化妆品上市前不需要事前备案;功能性化妆品必须向 MFDS 履行审查或报告程序。
判断关键有两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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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层:标签、详情页、广告里出现美白、抗皱、防晒、防脱、染烫、祛痘、修护屏障等表述 → 按功能性管,带 SPF/PA 的底妆也不例外 -
法定品类层:《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细化 11 类机能性化妆品(两类美白、抗皱、美黑、防晒、染发、脱毛、缓脱发、祛痘、屏障修复、淡化膨胀纹/红纹等)
同一款产品走不走的成“一般化妆品”,不只看配方,先看你怎么宣传。
二、两条路径:报告类 和 审查类
功能性化妆品上市程序分两种:
报告类(无需事前审查)
满足以下任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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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种类、成分、功效、用法用量、标准及试验方法,与 MFDS 公告一致 -
与同一责任销售商(RP)已通过审查的产品信息一致 -
2025.12 起新增:部分固体制剂、高型(stick)美白/抗皱产品扩大免审范围
审查类(事前审评)
不满足上面条件 → 走 MFDS/NIFDS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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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审查:60 个工作日 -
实务周期:2–4 个月(含资料补正、送样、人体试验排期)1
实务上,配方是否落在 MFDS 公告的功能性成分和含量范围内,基本决定走哪条路。
三、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功能性化妆品在通关环节同样要提交“标准通关预定报告”,但必须先完成 MFDS 审查/报告,才能进通关。
MFDS 审查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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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起源及开发背景说明 -
安全性资料 -
急性毒理、皮肤刺激、眼/黏膜刺激 -
皮肤致敏、光毒/光敏 -
人体斑贴试验 -
有效性/功能性资料 -
功效试验数据 -
人体试用报告 -
防晒产品专属 -
SPF / PA 测定资料(目前仍认人体试验) -
标准及试验方法 + 样品
进口通关附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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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销售证明 CFS(生产国政府/公共机构认证) -
生产证明(全称+全成分+含量) -
BSE/TSE 声明 -
韩国责任销售商(RP)资质,通过 KPTA 做进口申报
四、近期几项关键变化(2025–2026)
1)防晒审查草案(2026.8 征求意见,未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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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 ISO 23675(SPF 体外法)、ISO 24443(UVA/PA 体外法) -
数据豁免收紧:原“主成分+剂型+用法一致”可部分免交 → 拟改为“主成分+所有添加剂一致”才可豁免(香料/防腐/着色剂 <1% 变化除外) -
截至本文撰写,草案未见定稿公告,以 MFDS 后续发文为准
2)标签警示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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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修订:二苯酮-3(Oxybenzone)含量 >2.4% 的防晒产品,需加“仅限特定部位使用,勿用于全身”警示
3)染发剂原料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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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染发成分拟入禁用/限用清单 -
需盯最终生效版
4)强制安全评估制度(中长期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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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修法新增“安全评估资料留存义务” -
2026.6 MFDS 发《安全评估资料编制指南》(非强制,衔接 CPSR 思路) -
2026 启动 1500 家中小企业支持计划 -
2028 起按企业规模/产品类型分段强制,2031 前后全面执行
五、国内企业准备动作
1. 宣称审视把标签、包装、详情页、直播话术全部过一遍。 只打算做一般化妆品 → 清掉“美白/抗皱/防晒/修护”等触发词。
2. 配方预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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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韩国禁限用原料、UV 过滤剂准用清单、焦油色素清单 -
主成分是否落在 MFDS 公告功能性成分范围 -
成分用韩文 ICID(KCID),全成分按含量递减
3. 锁定韩国主体指定责任销售商(RP)+ 责任销售管理者,工厂配合出资料。
4. 资料前置安全试验、功效报告、标准方法、样品,在送测前先对齐 MFDS 认可方法,减少返工。
5. 防晒项目留弹性体外法若定稿,成本和周期会降,但数据豁免变严,配方调整策略要同步改。
6. 把 2028 安全评估写进产品档案规划新品从立项起按“安全评估可留存”的思路积毒理、暴露、成分溯源资料。
六、一句话定性
韩国功能性化妆品的核心逻辑:宣称决定管理类别,配方决定报告类还是审查类,资料决定周期。
越早把宣称、成分、RP、安全评估四件事理清,备案越顺。
免责:本文按韩国《化妆品法》《化妆品法施行规则》、MFDS 功能性化妆品审查规定及 2025–2026 修订动向整理(截至 2026.10)。防晒体外法草案、染发原料限用清单以 MFDS 最终公告为准;具体周期受资料质量、人体试验排期、RP 熟练度影响。出货前建议由韩国 RP + 合规代理做一次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