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
游戏授权给境外公司运营,道具收入不一定能整体免增值税。免不免,要看付费的玩家在哪里:境外玩家付的钱可以免,境内玩家付的钱要缴税。
前两期我们看了两个案例:
案例1:名字叫“贸易”,服务落在境内货上,要缴税。
案例2:免税备案了,标的涉及境内货物,备案也保不住。
这一期换到游戏行业,同一个逻辑再次出现。(案例来源:《中国税务报》2025年7月18日B3版,作者刘文怡)
一
案情:游戏出海,想按跨境免税
A公司是国内一家游戏企业,开发的游戏有东方文化背景,上线后很受欢迎。
它决定出海:授权境外B公司独家运营,B公司通过国际网络平台和当地渠道推广。双方按实际运营情况分成,其中包括虚拟道具的销售收入。
A公司的想法是:
授权给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属于跨境应税行为,可以免增值税。于是办理了免税备案,并提交了备案材料。
二
税局发现了什么
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分析和技术追踪发现:
这款游戏名义上在境外发行,但大量境内玩家通过各种渠道接入境外服务器参与游戏并充值。
核对道具购买记录、充值IP地址等多维度信息后确认:
① 境内玩家的付费金额,占道具收入的35%
② 大量实际消费者在境内
合同对手方在境外,但钱有一部分来自境内玩家。这就是问题的起点。
三
为什么不能整体免税
【1】免税的条件
向境外单位销售无形资产(技术除外),需“完全在境外消费”才可免征增值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含义是: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2】本案的定性
A公司与B公司共同运营游戏并分成,道具收入属于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3】对照条件
授权给境外公司,只满足“合同对手方在境外”;大量境内玩家在使用并付费,不满足“完全在境外消费”。因此,不能对整笔收入统一免税。
【4】处理结果
需根据每个付费玩家的信息逐笔判断:
① 境外玩家支付的部分(65%):可免缴增值税
② 境内玩家支付的部分(35%):应申报缴纳增值税
和前两个案例对照:
案例1看服务落在哪儿,案例2看标的是不是境内货物,案例3看消费者在哪儿。
三个案例,同一句话:免税看“落地”,不看“合同”。
四
事后怎么补:合同端 + 自查端
税务师事务所给出了两方面的合规方案。
【合同端】
① 运营授权合同中设置区域限制条款:境外合作方只能向中国大陆以外的消费者发行
② 若向境内引流玩家,境外运营方承担高额违约金
③ 建立合同执行跟踪机制,定期检查,发现引流迹象及时预警
【自查端】
① 制定税务风险自查手册,明确内容、流程和方法
② 每季度专项检查境外发行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收入确认是否准确、免税是否合规
③ 通过应用市场发行的,按月取得收入明细,区分境内外,境内消费部分按规定缴税④ 留意其他“看似境外发行、实则境内消费”的情形,及时确认收入、缴税
提醒一点:
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免税条件、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免税、或免税条件变化后未及时报告的,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结语
三个案例,三种业务,背后是同一个问题:
你的服务、你的商品,真正消费在哪里?
名字叫贸易,服务落在境内货上,要缴税;
备案了免税,标的涉及境内货物,要调整;
发行在境外,玩家在境内,那一部分要缴税。
免税的前提,从来不是“对方在境外”,而是“完全在境外消费”。
做跨境业务,合同、数据、收款三件事,尽早理一遍,比被查出来再补从容得多。
本文基于公开案例解读,所引政策以案例发布时的规定为准,具体适用请结合业务向专业机构咨询,并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觉得这篇干货有用,动动手指【点赞】+【转发】,让更多创业伙伴远离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