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数据可能成为我国城市更新持续运营的关键要素
过去几十年,我国城市建设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建筑、道路、地下管网、公共设施和产业空间。
与此同时,围绕这些资产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也积累了大量数据。
从规划图纸、工程档案到设备台账、产权资料,从能源消耗、设施维修到空间使用、资产经营,城市几乎每一项活动都在不断形成新的信息。
随着数字技术发展,越来越多城市建立了城市信息模型、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和各类智能监测系统。
数据正在成为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
但一个值得进一步追问的问题是:
城市拥有了更多数据,是否就意味着能够更有效地使用已经形成的资产?
并不必然。
一栋建筑可以拥有完整的数字档案,却仍然因为缺少有效维护而逐渐降低使用价值。
一套设备可以持续产生运行数据,却未必有人根据这些信息作出正确的维修决定。
一个城市可以建立覆盖大量设施的信息平台,但如果数据不能被真正承担责任的企业和专业人员有效使用,平台的存在并不自动改善现实运营。
这说明,讨论数据在城市更新中的价值,不能停留在数据采集、数据汇集和数字平台建设本身。
真正需要回答的是:
谁在什么时间,利用什么数据,改变了哪一项现实行动?这种改变是否使已有资产、专业能力和公共服务产生了更好的实际结果?
我认为,这才是理解数据为什么可能成为城市更新运营关键要素的起点。
一、城市更新改变的,不只是建设任务,而是价值实现的时间结构
传统工程建设通常围绕一个相对明确的项目展开。
项目具有投资目标、建设内容、工程合同、实施期限和交付要求。
土地、资金、设计、材料、设备和劳动力通过工程组织集中起来,最终形成建筑物和基础设施。
竣工交付是这一生产过程的重要节点。
但对于城市本身而言,竣工不是资产价值实现的终点。
一栋建筑交付以后,可能继续使用几十年。
一条地下管网建成以后,需要持续检测、维修、更新和管理。
一个产业园区投入运营以后,还要随着企业需求、产业结构和市场环境变化,不断调整空间、设施与服务。
城市建设形成的是可以长期使用的物质条件,而城市运营要解决的,是这些物质条件怎样在不断变化的现实需求中持续发挥作用。
2025年《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和2026年《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都强调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存量资源盘活及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
这些要求所反映的发展方向,并不是用存量更新完全取代新增建设,而是使城市建设与长期使用、维护和经营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
由此,生产任务的性质发生了重要变化。
过去,一项工程可以主要围绕建设目标、工程合同和交付成果组织。
进入持续运营阶段以后,同一资产会在不同时期产生不同问题,需要由不同主体不断作出新的判断和处置。
建设形成资产,运营则要求资产在时间中持续实现使用价值。
这种跨时间的连续性,正是数据可能发挥重要作用的根本原因。
因为持续运营需要的不只是了解资产最初是什么样子,还需要知道它后来发生了什么、当前处于什么状态、下一步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二、数据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可能改变现实生产活动
数据本身不会修复建筑,也不会自动改善设施运行。
它必须进入实际业务,才能影响生产结果。
从城市更新持续运营的角度,可以识别四种值得关注的作用机制。
第一,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认知和调查成本。
一栋建筑经历多次改造后,如果原有设计、设备、检测和维修记录能够被合法、准确地复用,后续专业人员就可能减少重复调查和资料重建工作。
但这里减少的只能是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涉及公共安全、专业签发或者法定要求的现场核验,不能因为数据库已有记录就被随意取消。
而且,如果维护历史资料的费用高于实际节约的成本,数据复用就未必具有正的经济增量。
第二,帮助提前识别风险并改善处置时点。
地下管网、桥梁、建筑结构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数据,可以帮助管理者识别异常。
但监测到异常,并不等于已经避免事故。
只有预警信息及时进入真实的处置流程,有责任主体采取行动,并且最终改变了损失发生的概率或规模,才能进一步讨论其风险治理价值。
第三,改善有限资源的配置。
城市更新的资金、专业人员和施工资源始终有限。
不同建筑、片区和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使用需求与经营条件。
如果可靠数据帮助有权决策者识别更紧迫的任务、调整投入顺序,甚至决定暂不实施一项不必要的改造,就可能改善资源使用效率。
因此,数据创造价值的方式不一定是增加项目。
有时,避免一项没有充分必要性的投资,同样可能是一种重要的改进。
第四,提高既有资产的长期使用效能。
数据能够帮助判断设施何时需要维护、何时适合改造、何时应该更换,以及何时退出使用。
但延长资产寿命也不必然是最优选择。
如果继续使用某套设备的维护成本和风险已经高于合理替换方案,及时更新反而可能具有更高价值。
由此可见,数据的作用并不是让所有资产使用得更久,而是帮助现实经营者在不同时间作出更适当的选择。
这四种机制具有共同特点:
数据不是直接创造物质成果的行动者,而是通过改变信息条件、判断依据、协调方式和行动时点,影响已有生产要素的实际作用。
它可以参与改善生产,但不能替代专业能力、资金投入和现实责任。
三、已经存在的数据应用,究竟证明了什么?
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在管网运行、建筑能源管理、既有住宅更新和供水服务中应用数据。
这些实践具有重要的观察价值,但必须区分应用事实与价值证明。
以合肥城市生命线工程为例。
国家数据局2025年公布的案例介绍,合肥通过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系统,为城市建设累计提供24.4万公里管线信息服务,并报告节约探测费用约6亿元。
这个案例值得重视,因为它展示了数据从保存记录进入实际城市设施管理的可能路径。
地下管线信息并不是只服务于最初的一次调查,而是可以被后续建设、维护和管理任务反复使用。
但需要强调,6亿元是公开案例报告的累计节约数字,并不是已经独立核算的社会净收益。
相关信息系统需要建设、更新和维护。2025年,合肥城市生命线监测系统年度运维采购预算约2176万元。
这两个数字涉及不同的时间范围和成本口径,不能直接相减,得出数据治理的净收益。
真正需要进一步识别的是:哪些重复探测确实被避免,节约了多少实际资源,又付出了多少信息维护成本。
再看上海公共建筑能耗监测。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4年,相关监测体系覆盖2300多栋建筑、超过1亿平方米,并应用于能耗统计、能效对标、异常预警和能源审计。
这说明,建筑运行数据已经进入一定范围内的专业管理活动。
但覆盖了多少建筑,并不直接等于节约了多少能源。
如果某栋建筑同期进行了空调设备改造、更换控制系统或调整营业时间,能耗变化就可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同样,青岛供水设施更新同时涉及实体设施改造、远传计量和服务组织改进。即使居民用水体验得到改善,也不能把全部成效归于数据。
北京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地图则展示了另一个边界。
地图能够支持建筑条件初步评估和居民意愿表达,但其公开范围受到产权条件影响。它既不能覆盖所有产权类型,也不能代替居民协商、安全论证和依法实施的决定。
这些实践共同说明:
数据已经进入城市运行的多种业务活动,但进入业务不等于已经证明独立创造了多少价值。
这不是否定数据的重要性,而是要求对它的贡献作出更准确的判断。
四、数据最独特的潜力,是让过去形成的知识继续参与未来生产
在城市更新中,数据具有一个与许多物质资源不同的特点:一份有效记录,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服务于多个后续任务。
但这并不意味着数据能够永久准确,也不意味着所有主体都可以自由使用。
以一栋商业建筑为例。
最初的设计成果可能用于工程建设。
竣工资料可能用于资产接收。
设备台账可能用于日常维护。
历史故障记录可能用于下一次技术诊断。
改造前后的运行数据,还可能用于评价新的节能方案。
同一建筑在不同阶段形成的记录,有可能不断进入新的生产活动。
这种连续复用,使过去发生的专业劳动有机会继续产生作用。
它也让我们重新理解数据的经济意义:
数据不仅记录过去的生产活动,还可能成为未来生产活动可以继续利用的信息条件。
然而,现实中存在大量障碍。
建筑发生改造以后,原图纸可能已经不再反映现场状态。
设备更换以后,旧编号与新设备之间可能缺少明确对应关系。
原有设计单位与后续维护单位不同,成果的使用许可和专业责任可能需要重新确认。
运营主体更换、软件停服或者合同到期,也可能导致历史信息无法继续使用。
所以,数据长期价值的形成并不只是积累更多历史记录。
更重要的是,在现实需要时,能够明确数据属于哪个对象、哪个时间、哪个版本,由谁维护,能够用于什么目的,以及哪些判断仍然需要现场和专业人员确认。
而且,这些维护活动本身需要资金、人员和组织责任。
没有持续维护,历史信息可能从生产条件转化为误导现实决策的风险来源。
因此,数据的跨期价值既可能积累,也可能折损。
真正有价值的,不是永久保存所有数据,而是让必要的信息在需要它的现实生产活动中持续可靠。
五、城市更新的数据问题,本质上也是企业和专业机构的合作问题
这一认识与建筑产业组织方式的变化密切相关。
过去30年,我国建筑产业积累了大量专业生产能力。
设计、施工、检测、机电、咨询、修缮和设施管理等能力,分布在不同企业和专业人员之中。
大型工程建设时期,这些能力往往围绕明确的建设项目集中组织起来。
但城市进入长期运营阶段以后,现实生产任务更加多样。
一项任务可能只需要独立检测。
另一项可能需要维修与设备优化。
还有一项可能需要设计、施工、设施管理和资产运营企业共同承担。
不同任务未必需要相同的组织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原有专业成果与业务记录能否被后续主体合法使用,就成为合作能否有效开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例如,一家专业企业完成了建筑设备诊断,后续维保企业需要在其成果基础上继续工作。
如果双方能够确认原成果版本、适用范围、使用许可和专业责任,新服务就可能减少重复调查,并更快进入实际处置。
但如果原合同不允许转用,或者建筑状态已经发生重要变化,旧成果就不能被无条件沿用。
这里的关键,并不是把更多企业接入同一个数据库。
而是让不同主体在各自权利和责任范围内,能够对同一现实对象形成足够一致的理解,并据此完成新的工作。
这进一步说明,数据要素的价值与产业组织方式不能分开研究。
数据可以改善不同生产主体之间的信息联系,但只有与合同、责任、专业能力和实际服务结合,才可能转化为新的生产能力。
从这一意义上讲,未来城市更新的一个重要机会,不只是建设更多数字系统,而是让过去积累的专业知识和生产经验,能够跨越原有项目、组织和时间边界,继续参与新的现实任务。
六、必须区分数据改善、治理改善和整体工程改善
这是判断数据价值时最容易出现偏差的地方。
假设某商业建筑完成了一项能源系统改造,改造后运行费用明显下降。
能够因此认定数据创造了相应的节约收益吗?
不能直接认定。
因为费用下降可能来自设备更新、施工质量改善、运行参数调整、专业人员增加、天气变化,也可能来自数据分析和管理方式改善。
这些因素共同作用时,如果缺少足够证据,就不能把全部结果归属于数据。
这里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的增量。
第一种是信息条件改善带来的增量。
在其他条件大致可比的情况下,获得更准确、更及时的数据,是否使企业改变了实际行动?
例如,原本按固定周期维修,后来根据可靠的运行记录识别故障并调整维修时间。
第二种是数据治理安排改善带来的增量。
在已有信息条件下,改变数据共享、使用许可、专业责任和维护分工,是否进一步减少了协作成本?
例如,原本各企业需要重复重建同一设施资料,后来能够依法依约复用已有成果。
但如果旧制度本来就能实现有效共享,新增治理流程就未必创造价值。
第三种是整体组合措施产生的增量。
设备、人员、软件、数据和专业服务共同发生变化以后,项目整体结果是否得到改善?
如果无法分离单项因素,就只能首先评价整体组合,不能强行计算数据的独立贡献。
这是一个重要的价值判断原则:
不能因为数据参与了成功的项目,就把项目全部成功归于数据。
同样,也不能因为数据没有形成独立的交易收入,就认为它没有价值。
在城市更新运营中,减少重复工作、避免不必要支出、改善公共服务和降低实际风险,都可能具有经济或社会意义。
但这些意义需要依据各自的事实与评价口径作出判断。
七、谁获得价值,也必须与谁创造价值分开
城市更新涉及的不是单一企业。
资产产权人、运营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政府部门、居民和其他使用者,可能分别承担不同的成本和获得不同的收益。
因此,数据价值不能只看某一家企业的财务报表。
至少需要区分三个不同视角。
一个是数据及相关服务的提供、维护主体。它关心维护投入、服务收费和自身经营是否可持续。
另一个是实际使用数据的主体。它关心数据能否帮助完成任务、减少成本、改善服务或者降低经营风险。
再一个是城市社会整体。它需要考虑公共安全、环境、居民生活、企业经营、空间外溢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变化。
这三个视角可以相互联系,却不能简单相加。
例如,运营企业节省了一笔费用,如果只是把成本转嫁给其他企业或居民,就不能直接认定社会整体增加了等额财富。
某个片区更新以后,商业收入提高,但如果部分收益来自其他片区经营活动的转移,也不能把全部收入增长视为城市整体新增价值。
数据能够使这些变化更容易被观察,却不意味着变化本身一定是公平或有益的。
尤其对于涉及居民生活、公共安全和城市公共服务的事项,合法使用、隐私保护、安全保障及不同群体的实际影响,都必须成为价值判断的边界。
因此,城市更新中的数据价值,既可能表现为可以货币化的经营改善,也可能表现为不能简单用价格衡量的公共服务结果。
数据交易价格、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授信和城市公共价值,是不同类型的经济与制度事实,不能相互替代。
数据能否创造收入,与数据能否改善社会生产和公共服务,是两个有关联但并不相同的问题。
八、对城长而言,真正需要建设的不是更大的数据库
把上述判断应用到城长平台,可以形成一个重要的战略选择。
城长不应把自身定位为集中掌握城市更新全部数据的平台。
也不应认为,只有把项目、企业、资产和专业成果统一纳入一个数字系统,才能实现数据价值。
现实中,建筑信息模型、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企业财务系统、设备运维系统和专业档案已经广泛存在。
这些系统及其背后的企业和专业机构,构成了既有产业能力的一部分。
如果原有体系已经能够有效完成业务,城长没有必要重新建设一套重复的信息和管理结构。
城长更值得探索的,是围绕真实城市更新任务,连接已经存在的专业供给和信息条件。
当购买方提出新的服务需求时,明确谁有权购买、需要什么专业成果、哪些已有资料可以合法使用。
当专业企业承接任务时,确认实际采用的资料版本、责任范围和交付要求。
当服务完成时,区分合同金额、实际成本、成果接收、应收款与银行实收。
当资产继续运营时,只有原业务确实需要,才将新的维护结果与之前的记录有效接续。
这样,数据不是独立于产业活动之外需要不断扩大的资源池,而是服务于现实生产的必要信息条件。
这也与城长探索新的产业协同方式的目标相一致。
过去形成的建筑产业能力不会因为发展阶段变化而自动失去价值。
在新的现实需求下,真正需要调整的,可能是专业能力之间的合作方式、成果使用关系和持续经营条件。
可靠的数据能够为这种调整提供支持,但不能代替真实需求、专业责任与企业经营。
城长自身也必须避免成为新的组织负担。
如果新增数据管理流程并不能改善实际工作,就没有必要为了证明数据重要而增加流程。
如果既有系统和合作方式已经足够,就应当优先复用。
只有出现真实业务断点,而且新的协同安排确实能够改善交付与经营结果时,平台才有形成独立价值的基础。
目前,这仍然是需要实际业务持续验证的产业方向,不能因为机制具有合理性,就认定商业价值已经实现。
九、数据价值真正需要接受的,是现实生产的检验
讨论数据要素,最终不能回避一个问题:
与没有新增数据应用,或者继续采用原有管理方式相比,现实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
如果数据没有被任何有权主体实际使用,其价值就不能仅凭保存数量推定。
如果数据被使用了,但没有改变决策与行动,就不能把一般性信息展示直接认定为生产效率提升。
如果行动发生了变化,但结果没有改善,或者新增维护成本超过了实际收益,也不能宣布产生了正的经济增量。
如果结果改善了,却无法区分数据、设备、专业人员和外部环境的贡献,就应当保留整体效果与独立贡献之间的界限。
对于长期城市运营,还必须继续观察下一期。
因为某项信息今天准确,不代表几年后仍然可靠。
某个系统今天能够使用,不代表运营主体更换、服务合同结束或软件停服以后,历史信息仍能得到有效接续。
因此,数据的长期价值不能只由一次建设验收或者一期财务结果决定。
它还取决于是否存在持续使用的需求、必要的维护投入、明确的责任承担和能够接续的经营安排。
数据是否真正成为生产要素,不是由数据的名称决定的,而是由它在现实生产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决定的。
这项判断也意味着,数据应用可能产生正面结果,也可能没有明显效果,甚至可能由于错误信息、重复维护或不当使用而增加成本和风险。
不同结果都应当被承认,而不是为了维持某项技术或产业主张,只选择支持它的案例。
结语:数据为什么可能成为城市持续运营的关键要素?
回到最初的问题。
数据为什么可能成为推动我国城市更新持续运营的关键要素?
我的理解是:
过去几十年,我国城市建设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建筑产业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技术和组织能力。
进入更加重视存量利用与持续运营的发展阶段以后,真正重要的问题之一,是怎样让这些已经形成的资产和能力继续发挥作用。
城市资产的状态在不断变化,现实需求在不断变化,专业责任和经营关系也会不断变化。
而数据提供了一种可能:使过去的事实能够被重新理解,使当前状态能够得到更准确的认识,使不同主体能够在必要的信息基础上开展合作,并使现实行动的结果成为下一次决策可以利用的依据。
但这种可能并不会自动实现。
它需要合法的数据使用、可靠的信息质量、明确的责任主体、实际的专业行动,以及能够持续支持运营的资金和组织条件。
因此,我认为:
数据的真正价值,不在于记录了多少城市信息,而在于它是否帮助已经形成的物质资产和专业能力,在新的现实需求中持续参与生产,并创造可以被验证的经济与社会价值。
这也意味着,城市更新的发展不能只强调建设新的设施,也不能只强调汇集新的数据。
更重要的是让已经形成的物质资产、专业知识、企业能力和社会服务体系,在新的分工合作与经营条件下得到持续利用。
数据可能成为这一过程中的重要连接条件,但最终创造价值的,仍然是掌握专业能力、承担实际责任并完成现实任务的人和组织。
城市更新的深层意义,不只是让已有建筑获得新的使用机会,也是让过去积累的社会生产能力,在未来的发展中继续发挥作用。
数据的价值,就存在于这种持续生产的可能性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