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4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将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力争3年内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此举旨在破除制度性障碍,助力市场主体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内外贸高效运行。
近年来,我国内外贸一体化虽取得长足进步,但仍面临调控体系不完善、融合发展不畅等问题,难以完全适应新发展格局需求。推进试点工作对构建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评价体系,破除制度壁垒
试点将探索建立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评价与制度体系。通过梳理企业经营中的制度性障碍,形成问题清单和需求清单,推动修订妨碍一体化的地方性法规,清理纠正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及隐性壁垒,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贸易政策合规评估。
培育经营主体,创新融合模式
试点着力增强一体化发展能力,重点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鼓励创新融合发展模式,推动数字化转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线上线下融合,促进产销衔接与供需匹配。同时,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
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保障
发挥自贸试验区等高水平开放平台示范作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加强数据共享与电子证照应用,提供统一化、标准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金融支持。
通过试点改革创新,降低企业市场转换制度成本,提高资源统筹能力,促进内贸外贸、进口出口协调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开放与更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