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加油站严格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11号公告
上线“交易即开票”要求
各位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1号公告规定,所有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应当于2026年11月1日前实现成品油销售“交易即开票”。现我市税务部门郑重提醒,请各加油站纳税人严格遵照公告要求执行。
“交易即开票”是指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完成销售成品油交易后,按照交易数据通过税务部门乐企平台即时向购买方全量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覆盖扫码支付、加油卡、现金、对公转账、互联网平台等全部加油交易场景。未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实现“交易即开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对存在隐匿收入、票货不符、违规开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责。
请各加油站纳税人切实履行纳税主体责任,落实政策要求,共同维护成品油行业公平规范的税收秩序。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