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文:邵忠
每个人对生意与生活的选择千差万别,有人追求规模,有人渴望安稳。然而,真正赋予人生魅力的并非单纯的“拥有”,而是贯穿生意、生活与生命之中的三种核心力量:创新、创意与创造。
▲本文作者画哲学家杜威
“生命之舟如果缺少知识的重载,就会摇晃不停。”——杜威
生意中保持创新:让事业始终“活着”
生意是生命的表达。企业若停止创新,便只剩躯壳。超媒体控股集团之所以能从昔日的现代传播蜕变而来,靠的正是不断的变革与创造,这是基业长青与永续繁荣的根本。
创新的本质不在于盲目追逐风口,而在于不断重新定义自我。从纸媒、数媒到社媒、智媒乃至超媒,媒介形态虽历经跃迁,但“与时俱进、与众不同、引领时代”的精神主线从未改变。这种创新是被动的适应,更是主动的进攻——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自己。
驱动事业的核心应是创作、创新与创造,而非单纯的逐利。靠机会生存终将被机会抛弃,唯有依靠理念迭代,方能穿越周期。
生活中保持创意:让日子“有意思”
生活构成生命的质地。如果说创新关乎事业存续,那么创意则决定日子的质感。创意并非艺术家专属,而是每个人对待日常的态度:将兴趣当生意做,将生意当学问做,将生意当艺术做。
逛书店、看展、摄影收藏等看似闲暇之事,实则是生活美学的体现与创意的自然流露。追求从精神到精致,再到精美,最终抵达精彩,是“诗礼乐”般的人生路径。保持生活中的创意,能让人在日复一日的重复中不被磨损,于平凡处提炼不凡。
生命中保持创造:让一生“有意义”
生命是底色与方向。创新让事业活着,创意让日子有意思,而创造则赋予生命意义。正如罗曼·罗兰所言:“唯有创造才是快乐。”创造是连接生活趣味与生命意义的桥梁,是对生命能量的具象化表达。
始终保持创作、创新与创造的热情,是生命力旺盛的表现。衰老始于胸无大志,而创造能让心中之火不灭。人生的核心价值在于挑战、转变、创造与传播,旨在留下有价值的遗产,造福后代。
结语:在生长中遇见人生魅力
生意中的创新、生活中的创意、生命中的创造,三者同根同源,共同指向一个真相:人生的魅力不在于拥有多少,而在于是否始终在“生长”。
创新让你不被时代淘汰,创意让你不被日常消耗,创造让你不虚此行。做好这三件事,生命力便不会断档,人生亦不会无聊。
尼采曾言:“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当一个人把生意当艺术、把生活当作品、把生命当理念去践行时,便活出了一种完整而自洽的状态,这才是人生真正的魅力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