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化妆品没有“审批证书”,核心义务是:在首次销售后 10 天内由加拿大境内责任主体提交 CNF 通报,同时确保配方符合 Cosmetic Ingredient Hotlist、标签满足 英法双语,并按新规披露 香精致敏原。
1. 谁必须提交 C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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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境内制造商; -
加拿大进口商; -
代表制造商或进口商配制、制造、加工化妆品的主体。
境外制造商不能直接替代加拿大责任主体。自 2025年3月5日 起,CNF 第 4 节必须提供 加拿大境内真实地址,不再接受只有境外地址的通报方式。
2. 提交时限
必须在化妆品 首次在加拿大销售后 10 天内 通过 Health Canada 化妆品通报系统 CNS 提交 CNF。
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海关扣留、禁止销售或强制下架。
3. CNF 需要提交的信息
通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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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品牌名、产品名、首次销售日期; -
产品类型:驻留型或淋洗型; -
使用部位、功能、产品形态; -
完整成分列表,使用 INCI 名称; -
每个成分的浓度:精确浓度或浓度范围代码; -
制造商、进口商、标签联系人、加拿大境内地址; -
产品标签图片或电子版。
自 2026 年 4 月 12 日起,若配方中含有受规管香精致敏原且超过阈值,需在 CNF 成分表中单独列出。
4. 成分合规:Hotlist 与重金属
所有成分必须核对加拿大 Cosmetic Ingredient Hot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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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成分不得使用; -
限用成分需满足浓度、用途、产品类型和警示语要求; -
若产品宣称治疗、生发、抗炎、药用等,可能被认定为药品或天然健康产品,需走 DIN/NPN 路径,不再按化妆品通报。
重金属杂质通常参考 Health Canada 指南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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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6 年香精致敏原新规
自 2026年4月12日 起,香精致敏原不能再只写 “Fragrance/Parfum”,超过阈值须在标签和 CNF 中单独列出:
- 淋洗类产品
:浓度 > 0.01% 须披露; - 驻留类产品
:浓度 > 0.001% 须披露; -
首批涉及 24 种 香精致敏原; -
自 2026年8月1日 起,新产品需披露扩展至 81 种以上; -
现有库存产品通常可在 2028年8月1日 前完成过渡。
CNF 中大多数香精致敏原的具体浓度或浓度范围代码目前为自愿提供,但若该致敏原在 Hotlist 中带有特定浓度限制,浓度信息仍须强制申报。
6. 标签必须包含
加拿大化妆品标签通常需满足英法双语要求,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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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通用名称或属性; -
净含量; -
经销商或责任方名称及主要营业地址; -
消费者咨询联系信息; -
完整成分表,按含量降序排列; -
必要警示语和使用说明; -
超过阈值的香精致敏原单独列出; -
小包装若无法完整标注成分表,可通过标签、卡片或网站提供完整成分列表,但核心安全信息仍需保留在包装上。
7. 办理顺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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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判断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避免误判为药品/天然健康产品; -
核对 Hotlist 禁用/限用成分; -
准备完整 INCI 配方和浓度范围; -
完成英法双语标签审核; -
确认加拿大境内责任人/进口商地址; -
提交 CNF 并保存通报确认; -
配方、标签、进口商或责任人信息变更后及时更新 CN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