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6〕1737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于10月30日正式启动2026年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注册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的法人企业。
(二)2023年已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期已满,如需继续享受政策,需重新申请认定。
(三)2024年、2025年认定的企业尚在有效期内,不得提前申报。
二、申报时间
本次认定采取集中申报、统一受理、定期评审、结果公示的方式。
1.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
2. 地市科技部门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
三、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研发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注:大专以上学历员工指全年累计在企业工作183天以上的职工。职工总数含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人员同样需满足183天工作年限)。相关数据按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注:总收入为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企业需正确核算相关收入,并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注:离岸服务外包收入指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信息技术外包(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等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平台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平台”进行申报,生成并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整理佐证材料。所有资料需扫描为PDF格式并制作成数据光盘,于2026年11月20日17: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市科技部门审核
各地市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核查意见。
(三)相关材料报送
通过初审的企业,需将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编制目录、页码,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制作数据光盘报送至当地科技部门。纸质材料由企业自行存档备查。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申报主体责任。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前后均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并按时报送数据。专项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带有备案二维码和报告编码。企业需将完整纸质申请材料存档不少于六年,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二)加强企业属地管理。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掌握外向型技术服务企业情况,做好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严把推荐关,提升认定申报质量。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协会,83491576。
(二)市综合业务咨询: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处,83124074、83124129。
(三)报送业务咨询: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89305593。
报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街1号13楼。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
2.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汇总表
内容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编辑 | 欧咏琪 校对 | 黄春华 审核 | 邓晓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