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私募合规日历
按开放日、季度
私募证券基金净值披露-信披备份系统&投资者
披露方式:向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和投资者双向披露
信披备份系统网址:https://pfid.amac.org.cn
披露频率:
1.封闭式基金,至少每季度披露一次;
2.开放式基金,封闭期内至少每季度披露一次,开放期内披露频率不得低于基金开放频率
披露内容:基金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资产净值(封闭式基金)
注意事项:私募证券基金按照向投资者实际披露情况,将相关净值报告上传至协会信披备份系统。
11月06日
证券类私募基金月报-信披备份系统(如涉及)
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11月06日
报送网址:https://pfid.amac.org.cn
申报对象:单只规模≥5000万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报送方式:向基金业协会信披系统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注:
1.《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已取消私募证券基金月报。
2.2026年9月1日前设立的存续私募基金,如果基金合同仍约定了需要向投资者披露月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披露,并及时在中基协信披备份系统报送;如果已按新规要求修改基金合同信披条款或通过公告形式取消月报,则无需向投资者披露,也无需向中基协信披备份系统报送。
11月06日
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AMBERS系统
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11月06日
报送网址:https://ambers.amac.org.cn/
(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
申报对象:收到中基协《关于上线“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告”的通知》的量化私募基金管理人
注:
1.该报表于2021年11月上线,收到相关通知的私募管理人需要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含)内完成报送任务。
2.报送或者逾期报送达到2次及以上的管理人,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协会将在官网予以公示,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自律措施。
11月13日
规模以上证券类私募管理人运行报表-AMBERS系统
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11月13日
报送网址:https://ambers.amac.org.cn/
申报对象:收到协会定向通知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系统中有此项待办事项的。
报送内容:需报送管理人基本信息、从事境内证券期货业务的境外子公司、关联方信息及基金明细等内容。
注:
1.此报表仅针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其他类型的私募管理人无需报送。
2.此报表仅针对规模以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通过AMBERS系统、短信、邮件等方式收到报送通知的管理人需要报送,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则无需报送。
3.相关管理人需要在每月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含)完成当期填报。
4.特别提醒: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填报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将相关内容发送至邮箱pf@amac.org.cn,邮件标题请注明“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
11月16日
私募资管产品增值税申报缴纳
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11月16日
报送平台:管理人注册地税务系统电子税务网站(备注:不同地区存在一定差异,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报送义务人:私募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申报义务人
申报规则:一般纳税人每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1月、4月、7月、10月)申报。
注:2027年12月31日之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1月23日
《私募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
意见稿重点:
1.认定标准:至少80%净资产投向其他私募基金,分为证券、股权、创投、复合四类。
2.分散投资:投单只基金≤25%;穿透单一项目≤20%,百亿级母基金收紧至10%;投同一实控人旗下基金≤30%。
3.嵌套限制:符合条件的母基金可豁免计入一层,但只能豁免一次。
4.长期资金优待:养老、保险、合格境外投资者等合计出资≥80%的母基金,可按约定豁免分散投资限制。
5.提高门槛:复合型母基金管理要求最严,基金实缴规模不得低于3000万元。
6.规范运作:投资决策权不得外包,强化托管、关联交易披露、业务隔离及负面清单管理。
反馈意见途径和方式:
1.电子邮件:scerbu@csrc.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市场二司,邮编100033。
11月26日
证券类私募基金经理调查问卷-AMBERS系统
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11月26日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报送网址:https://ambers.amac.org.cn/
申报对象:受邀(收到通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特别提醒:
1.受邀(收到中基协通知)的私募管理人需要报送,没有收到通知的无需报送。此外,该问卷针对证券类私募管理人,股权类无需报送。
2.“基金经理调查问卷”将于每月22日生成,各管理人需要在每月26日(含)之前完成填写。
3.“基金经理调查问卷”包含3份,各公司应安排2-3名基金经理作答,2位基金经理必填,1位选填。相关问卷采用匿名形式,除离职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各公司应尽量固定每月填写问卷的基金经理人选。
注:以上部分报送时间为推算,实际或有一定变化,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11月28日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第2次)
计划考试时间:2026年11月28日
计划考试地点: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呼和浩特、乌鲁木齐、拉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泉州、赣州、徐州等39个城市举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考试计划的公告》https://www.amac.org.cn/xwfb/tzgg/202512/t20251229_27130.html
官方报名网址:
https://baoming.amac.org.cn/
考试服务热线:021-61948893
注: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开放时间,请关注协会官网的报名公告;具体考试安排,以协会官网公告为准。
私募合规事项特别提醒
1.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
培训时间: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之间完成
培训对象:全体基金从业人员
培训网址:https://peixun.amac.org.cn/
(基金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
路径:基金业协会-服务大厅-人员管理-后续培训-远程培训
培训要求:
《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26年度修订)》要求,“已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人员自注册第二年起,或者在从业资格注销后重新注册的当年起,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廉洁要求、纪法知识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学时不少于6学时。”
注:
1.廉洁要求、纪法知识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学时,提高到不少于6学时了。
2.未按时完成后续职业培训的自律措施:
①从业人员若未按时完成续职业培训的,将依据有关自律规则当年度对相关人员采取“书面警示”、“要求强制参加培训”等自律措施;
②至次年6月30日前仍未进行整改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异常标识并对外公示;
③连续三年未达到后续培训要求的将采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的纪律处分。
2.私募管理人年度信息更新-AMBERS系统
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12月31日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报送网址:https://ambers.amac.org.cn/
申报对象:全体私募基金管理人
注:全体私募基金管理人每年至少需要在AMBERS系统做一次信息更新,在每年的12月31日完成每年的更新即可。
3.投资者适当性半年度自查
自查对象:全体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要求,私募机构“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无需向监管报送,存档备查即可)。
每年6.30之后做当年前半年的自查;每年12.31之后做前一年度后半年的自查。
注:
1.自查过程中,发现违反《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2.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将投资者分类政策、产品或者服务分级政策、自查报告在公司网站或者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妥善保存其履行适当性义务的相关信息资料,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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