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周案例综述
本周(10月19日至10月25日)全国海关公开归类申报不实案例30余起,本期刊出其中8起,其中出口环节6起、进口环节2起。本期案例呈现四个现象:
钢铁材料报成“结构体/制品”集中出现:C型钢柱、彩钢板折边报成“钢铁结构体”(7308,实为型钢7301)、彩石金属瓦报成“结构体”(实为冷弯型钢7216)、热轧铁板报成“热轧卷材”(7208,实为7208549000),均指向需出口许可证的钢铁材料税号;
废料、下脚料按固体废物归禁止进口:乙烯聚合物再生颗粒中的残次品与边角料(3915),申报时均按正常商品报入;矿产品与化工产品的界限:4A沸石按“其他化工品”(3824)报,实为天然沸石(2842),出口退税率13%变0;锌的富集物按“锌矿”(2608)报,实应归3824,漏缴税款13.9万元;
禁止进出口货物:含汞水银温度计(9025110010,禁止出口)。
其余案例不在本期展开,上述现象供大家学习参考。
二、 案例详情
处罚编号:津新港关缉违字〔2026〕1064号
申报税号:3824999999(出口退税率13%、无监管条件)
应归税号:2842100090(出口退税率0%、监管证件代码AB、检验检疫类别MR/NS,出口需商品检验)
罚款金额:1.2万元人民币
案例简评:
4A沸石属天然沸石,应归入2842100090(退税率0%、需商品检验),当事人按“其他化工产品”3824999999(退税率13%)申报。沸石是天然矿物,按其本质归入28.42的天然沸石,不因用途或名称改归38章“其他化工产品”。申报不实还连带导致应商检货物未经检验即擅自出口。
处罚编号:沪外港关缉违字〔2026〕513号
申报税号:2608000090(进口关税税率0%、增值税税率13%)
应归税号:3824999999(进口关税税率6.5%、增值税税率13%)
罚款金额:8.3万元人民币
案例简评:
实货为氧化锌铁、氧化锌、锌等锌的富集物,应归入3824999999(关税6.5%),当事人按“锌矿”报入2608000090(关税0%),漏缴税款13.92万元。矿产品(26章)与“其他化工产品”(38章)的界限在于加工程度:经富集处理的锌已超出矿产品的范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认错认罚并主动缴纳保证金,从轻处罚。
处罚编号:甬北关缉违字〔2026〕1526号
申报税号:8308900000(出口退税率13%)
应归税号:6307909000(出口退税率13%)
罚款金额:7.69万元人民币
案例简评:
实货为水钻饰条,应归入6307909000(纺织材料制的其他制成品),当事人按“金属制仿首饰”报入8308900000。水钻饰条以纺织材料为载体,应按纺织制品归入63.07,而非83.08的金属制品。裁量上同时具有减轻情节(可能多退税款占申报价格比例低于10%)和两个从轻情节(配合查处、认错认罚并主动减轻危害后果)。
处罚编号:甬梅关缉违字〔2026〕436号
申报税号:7308900000(无出口监管条件)
应归税号:7216910000(出口需提供出口许可证)
罚款金额:1.8万元人民币
案例简评:
亮面金属瓦属冷弯型钢,应归入7216910000(需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报入“钢铁结构体”7308900000。金属瓦由钢板冷弯成型,属72.16的冷弯型钢,而非73.08的结构体。当事人配合查处、认错认罚,具从轻情节。
处罚编号:黄关缉违字〔2026〕139号
申报税号:3901909000(无进口监管条件)
应归税号:39151000(禁止进口)
罚款金额:6.4万元人民币
案例简评:
申报的再生颗粒中有16401千克为塑料在加工过程产生的残次品、下脚料、边角料混合物,依据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4.2a条款判定为固体废物,应归入39151000(禁止进口)。“再生颗粒”不等于可自由进口:其中混入的残次品、边角料按固体废物管理。
处罚编号:甬梅关缉违字〔2026〕434号
申报税号:7308900000(无出口监管条件)
应归税号:7301200000(出口需提供出口许可证)
罚款金额:4.3万元人民币
案例简评:
C型钢柱、彩钢板折边属角钢、型钢及异型钢,应归入7301200000(需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报入“钢铁结构体”7308900000。型材(73.01)与结构体(73.08)的界限在于是否为专用成型的钢材。当事人配合查处、认错认罚并积极办理删改单、主动减轻危害后果,具从轻情节。
处罚编号:黄关缉违字〔2026〕138号
申报税号:9025800090(无出口监管条件)
应归税号:9025110010(禁止出口)
罚款金额:0.03万元人民币
案例简评:
含汞的可直接读数非电子液体温度计,应归入9025110010,属《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六批)》(商务部、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2020年第73号公告)所列禁止出口货物,当事人按9025800090申报。商品是否落入禁止出口目录,取决于子目级的精确归类。
处罚编号:甬北关缉违字〔2026〕1523号
申报税号:7208279000(无出口监管条件)
应归税号:7208549000(出口需提交出口许可证)
罚款金额:0.46万元人民币
案例简评:
实货为热轧铁板,应归入7208549000(需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按“热轧酸洗卷材”7208279000申报。卷材与非卷材是钢铁归类的高频易错点,直接影响是否需出口许可证。当事人配合查处、认错认罚并主动减轻危害后果,具多个从轻情节。
汇总:王阳
校对:王芳
编辑:李雯
审核:孙辉

